“7起通报,5起涉及村干部,好几个村的干部受到党纪处分,被公开曝光……”
前不久,怀柔区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基层党员干部中引发热议。其中一起涉及同村3名两委干部,是在“集体决策”掩盖下的集体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事情追溯到2014年。一天,时任怀柔区怀北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林某、副书记王某、村委会主任田某和另外两名非党员村干部,早早出了家门,前去参加村两委会议。
“为了村里的发展建设,下一步我们要走访一些友邻单位。”会上,林某的一个提议,得到参会村干部“一致同意”。既然是谋发展,提议看似无可厚非。简短的表决,却为村干部违纪行为埋下伏笔。当年8月至10月间,林某从3名村民处购买了价值8000余元的水果,均从该村自有资金列支。
无独有偶。2018年年初,该村的一次两委会议,决定向相关人员发放值班费,其中两委干部占了大多数。早在2016年,怀柔区已出台相关文件,规定“村干部不得以任何名目领取工作报酬外的报酬或补贴”,但该村仍违规发放了值班费,村两委会议商议再度成了集体违规的“挡箭牌”。
纪律规矩意识一旦淡化,颇具变异性的作风问题就将显现。“谋发展”“谋福利”,最终却成为公款购买礼品、村干部违规领取津补贴的借口。
2019年8月,林某、王某、田某等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涉案款被退回村集体。
立足大监督、打好组合拳,实施区委巡察发现问题“一本台账跟到底”。怀柔区纪委监委成立5个审查调查组,对照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专项巡察报告认真梳理、循线彻查。审查调查组呈报的6起村干部违纪问题已立案,正加紧查办。
怀柔区纪委监委析个案、查共性,向相关部门摆问题、提建议,不断规范“小微权力”清单。目前,相关部门已牵头完善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等制度,村干部领取工作报酬等相关规定正在完善细化,着力从制度上巩固拓展整治“四风”成果。(闫劼)
【手记】
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5起涉及村干部。可见,纠治基层“四风”、惩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不可松懈。特别是这起涉及同村3名村干部的违纪违规案件,借集体决策程序合规之名,行违规违纪之实,更值得警惕。并且在怀柔区出台文件明确规定“村干部不得以任何名目领取工作报酬外的报酬或补贴”的情况下,该村仍借村两委会议商议做“挡箭牌”,违规发放值班费。究其根本,还是纪律规矩意识的淡漠和私心私欲的膨胀。目前,怀柔区纪委监委已对农村基层此类颇具变异性的“四风”问题进行调查梳理、建章立制,并取得了新进展。
(任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