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首邀多个"承办"部门参与协商 委员关注电梯内广告投放

2020年01月15日07:2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委员、官员“面对面” 解决百姓烦心事

  昨天上午,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举办首个提案交办协商会,讨论的提案为《关于统一规范化电梯内广告投放的提案》。由于这个提案涉及面广,到底交给哪个部门比较合适暂时无法明确,市政协专门邀请了相关委办局负责人前来一同研究、解剖“麻雀”。这是本次政协全会上8场协商会的最后一场。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按照惯例,政协全会结束后,委员提案会提交给相关的承办单位,但全会期间举办提案交办协商会还是头一次,目的就是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委员关注电梯内广告投放

  相关政府单位来“面谈”

  会场里,一方是来自无党派界别的市政协委员、中国国家话剧院创作部导演王剑男,他是这个提案的提交者;另一方是提案办理会涉及到的4个政府部门。大家围绕《关于统一规范化电梯内广告投放的提案》坐在一起,面对面交流。

  为什么提案交办协商会要选择王剑男委员的提案当作案例?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张亚芹介绍,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个话题涉及面广,所有人都会面临。“它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一个小事情,但是它也是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所以从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来讲,这是一个好提案。”她还表示,提案办理会涉及到物业、环境保护等多个部门,在提案答复的时候,需要各部门之间相互协同。

  提及提案的写作初衷,王剑男说,各小区、商场、楼宇都已经普及了电梯内广告,包括电梯外也安装了各类广告栏及显示屏。但这些投放的广告却带来了相关的声、光污染。此外,电梯外广告也装进了居民楼,住在一层的住户往往因为广告播放的音量过大而受到骚扰。

  王剑男还指出,每个小区的业主也在同物业展开“斗争”:到底装不装广告,是否需要先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广告收入的用途是否应该向业主公示?或干脆应该由业主收取广告收入?这类话题甚至已经诉诸公堂,在社会上也引起反响,但应该怎样解决至今也没有一个定数。

  提案内容涉及多个部门

  “面对面”协商效果更好

  作为一名律师,来自青联界别的市政协委员欧阳继华从法律角度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电梯广告的光线特别强烈,声音在密闭空间内特别吵,这其实是侵犯公众的权利。所以这个提案除了涉及到广告是否违法的问题外,还涉及到环保部门执行和监管的问题。“提案办理过程中,咱们可以一起协商,怎样更具有操作性,怎样更有针对性,提出更多细化的建议和措施。”他建议。

  此时,提案办理所涉及的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委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也频频点头。市住建委物业管理处处长于雷表示,电梯适不适合开展广告活动,新媒体的音响、灯光效果,这个标准谁来定,都需要进一步确定。

  市市场监管局副巡视员于爽表示,要高度重视电梯广告内容的监管,去年加大了对电梯广告内容的查处,下一步对电梯广告内容出现的问题将及时跟进。

  市政府办公厅巡视员王琛则表示,这件提案综合性很强,提案内容上又有交叉,不是一个部门就能办的,一定会重视部门之间和委员之间的充分沟通。“提案交得一定要准,办得一定要实,效果才能好。”

  提案交办协商会虽然只有短短40分钟,但参会的委员们显然意犹未尽。来自民盟界别的市政协委员、民盟北京市委秘书长严为表示,可以将王剑男委员的提案作为“麻雀”进行解剖,以达到增进共识的目的。

  “提案虽然说的是电梯投放广告的事情,但是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方面,在这种情况下怎么通过分析、研判,能够达到一个最大的共识,这是我们需要做的。”严为委员表示,如果没有这次面对面的协商,各部门会从他们自身的角度、他们的业务范围和职能范围考虑,可能提案的办理效果会不尽如人意。但是在这样一种协商的方式下,大家畅所欲言,就会取得很好的效果。

  文/本报记者 李天际 武文娟

(责编:孟竹、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