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为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言献策

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办记者会 委员:细化社区议事厅规则

 

2020年01月14日08:4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细化社区议事厅规则 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如何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如何开展城市精细化治理?如何利用好社区议事厅?政协又是如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开展立法协商的……昨天上午,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举办记者会,来自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界的闫满成委员、来自九三学社界的郑实委员、来自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的董明慧委员和来自社会科学界的刘凝委员一一回答记者提问,为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言献策。

  深化“接诉即办”改革

  发挥居民自治作用 用好社区议事厅

  “接诉即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成为近两年来北京基层治理的热词。如何深化“接诉即办”?闫满成委员建议,要更加突出党建的引领作用。针对一些市级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可通过探索区域化党建的方式,为中央在京单位或部队搭建参与首都基层治理的平台,在共同解决群众诉求上形成更强的合力。同时,用好考核的指挥棒,对于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增加考核权重。

  董明慧委员则认为,关键是要发挥好居民自治的作用,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她力推社区议事厅这一平台,并对如何发展好、利用好社区议事厅这一平台,提出了一系列接地气的做法。“可以进一步细化社区议事厅的规则,包括如何组织、如何主持、如何表达等细节。通过这个细则,让组织者和参与者能够按照规程操作下去,从而掌握一些协商的方法。”她还建议增加专家指导,邀请律师、城市管理师等群体参与其中,为社区协商提供专业的智力支持。针对年轻人群体,还可以探索打造网上社区议事厅,以适应社区年轻人的工作节奏和生活的方式,拓宽其参与社区协商的渠道。

  “吉林主席在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研究制定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制度。我想,可以探索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机结合。”董明慧说。

  城市治理离不开法律保障

  监管不文明行为将有法律依据

  在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离不开法治体系建设,刘凝委员认为,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有明确法律依据的,应该依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如果说没有特别明确的法律依据,就要加强相关的立法。

  刘凝还透露,针对遛狗不拴绳、在道路上违规抢行、高空抛物等细小的不文明行为,目前北京正制定《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前不久还来市政协征求意见。“有了这个法规,将来在处理这些不文明行为的时候就有了明确的依据,有关部门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去严格执法。”

  近年来,市政协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在推动立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闫满成介绍,7年来,市政协一共参与了11部地方性法规和7部政府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包括人们熟知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等等,绝大部分涉及首都社会治理、城市管理和民生保障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

  闫满成表示,今年北京市政协还将围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围绕《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的实施开展协商式监督,围绕制定《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协商,围绕制定《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做好委员意见建议征集工作等等。

  精细化治理

  推动行政执法权有计划有步骤下放

  作为超大型城市,寻求精细化治理一直是北京的不懈追求。对此,郑实委员畅谈了自己的感想,比如老旧小区的改造首先要进行系统性规划,不是想起一样做一样,比如可以为小区量身定制消防解决方案。

  无论是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还是“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中,涉及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占比一直居高不下。对此,刘凝委员说到,市政协针对制定《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开了好几次调研会,正处在委员提交意见的过程中。将来法律出台后,通过党建引领、政府介入的方式,可有效解决困扰百姓多年的物业管理问题。

  从今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正式实施。董明慧委员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几点希望: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社会居民知道街道能干什么、应该干什么。同时尽快出台一些实施细则和办法、配套政策,让法规能够尽快落地。她还希望稳妥有序推动行政执法权有计划、有步骤地下放。文/本报记者 蒋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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