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立法联防联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

2020年01月14日10:22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1月14日电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作关于《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

张清介绍,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排放的污染治理,是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一项重要内容,三地制定相对统一的规范,有利于推动实现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与协同治理。

条例草案推动生产、销售、使用、维修、检验、油品供应等各环节的综合治理,同时,深化区域协同,细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强化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以提高所有人、驾驶人和使用人保护大气环境的意识。

为此,条例设专章规定了区域协同的具体措施。一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的要求开展联合防治;二是通过区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工作协作;三是共同建立京津冀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共享平台,对超标排放进行协同监管;四是建立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是共同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

张清介绍,截至2019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636万辆,是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最高的城市。此外,外埠进京货车日均约3万辆次,长期在京使用的外埠客车有100余万辆,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4至6万台。2018年源解析显示,在细颗粒物(PM2.5)本地排放中,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排放占比达45%,已成为北京市PM2.5的首要来源。其中,尤以重型柴油车排放量居高不下。

目前,北京全市重型柴油客货车保有量24万辆,其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机动车总排放量的70%和90%以上,是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的重中之重,从日常检查及机动车年检通过率看,重型柴油车超标情况较为严重,治理减排任务艰巨。

(责编:鲍聪颖、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