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检测公安处罚 北京拟对超标排放车辆上路严惩重罚

2020年01月14日10:16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1月14日电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作关于《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

张清介绍,超标排放车辆由于超标上路行驶的违法成本低,导致车辆超标受到处罚后未经维修复检仍旧上路行驶的现象较为普遍;同时,当前柴油车排放超标及重复上路行驶的情况大量存在,与重点用车单位相关负责人重视不够有关。为此,条例作出了闭环管理的制度设计,健全了“环保检测、公安处罚”的执法模式,通过严惩重罚,震慑超标排放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相关责任人员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设定超标车辆限期维修复检制度,对逾期未按照规定进行维修并复检合格,又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设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二是规定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三是追究重点用车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通过信用惩戒、强制执行、公益诉讼等措施,全方位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的刚性约束。

(责编:鲍聪颖、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