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谁投资谁拥有"到"谁创造谁拥有":海淀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2020年01月13日07:2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从“谁投资谁拥有”到“谁创造谁拥有”

  本报讯(记者 王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北京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落实好法律赋予的科研人员科研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1月12日下午,市人大代表、海淀区委书记、中关村科学城党工委书记于军参加海淀团分组审议时表示,“促进科技成果顺畅转化”是今年中关村科学城的突破点,海淀区将支持区属研发机构率先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深度改革试点,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在一定期限内实施成果转化的完整权利,探索形成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海淀样本。

  “科研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科研人员关注的焦点。今年,海淀区要走在前面,率先开展改革试点,落实好《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探索出一些好的案例。”于军表示,“以前是‘谁投资谁拥有’,科研人员的价值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体现,今后,海淀区试点‘谁创造谁拥有’,也就是说,科技成果的完成人,可以作为所有权人行使成果转化的权力,这样一来,就能够推动成果实现更好地转化。”

  为推动科技成果“项目落地”改革,海淀区将给试点单位放权,对相关负责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了民主决策、信息公示、合理注意和监督管理等勤勉尽责义务,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免除其决策责任。

  于军介绍,为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海淀还出台了系列措施。例如,围绕推动成果转化落地,于2019年底出台了四条措施:一是深化央地合作、市区合作,加强与驻区中央单位、市级单位科技资源对接,建立健全创新合伙人机制;丰富“海淀创新基金系”,壮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规模。二是对在成果转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每年开展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成果转化年度TOP10个人评选、TOP10机构评选活动。三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接转化重大创新项目、承接转化科技成果形成重点新产品,对成果转化落地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一定比例配套资金支持。四是深入实施概念验证计划,联合驻区高校院所新建一批概念验证中心,支持建设一批市场化的公共研究开发平台。

(责编:孟竹、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