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了近四十年的“門前三包”管理辦法擬再次修訂
北京:地鐵站口將納入“門前三包”

近日,市城市管理委會同相關部門對《北京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進行修訂,並在首都之窗網站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明晰了責任人和責任范圍,優化責任內容,其中軌道交通經營管理單位被納入責任人,負責軌道交通出入口的“門前三包”﹔“門前三包”責任人不得擅自在“三包”區域設置地鎖、欄杆、石墩等設施。
首次提出專業服務單位應“各負其責”
征求意見稿首次提出,“門前三包”要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原則,構建各專業服務單位履責與“門前三包”責任人共治參與相結合的工作格局。
“門前三包”責任區域內,各相關專業單位都應當履行哪些職責?征求意見稿提出,對於清掃專業作業單位來說,應當按照作業規范和環境衛生標准要求,對作業區域定時清掃,及時保潔。對於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者而言,則要配置必要的管理維護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停放秩序管理和損壞廢棄車輛回收,及時清理佔用道路、綠地等公共場所和盲道等無障礙設施的車輛。對於提供快遞、外賣等服務活動的快遞經營者、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和其他相關經營者來說,應當監督從業人員規范停放車輛。此外,承擔城市家具運行維護責任的單位,也應當加強對城市家具的巡查養護。園林綠化養護等其他專業單位,同樣“各負其責”。
不得擅自設置地鎖、欄杆、石墩
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明晰了“門前三包”責任人和責任范圍,優化責任內容。
明晰“門前三包”責任人。回應基層管理迫切需求和參考上海、廣州等地經驗,責任人共分為5類,其中新增軌道交通經營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在規范“門前三包”責任范圍方面,為方便基層操作執行,按類別、場景分別規范“門前三包”責任人的責任范圍。比如,軌道交通出入口的“門前三包”責任范圍為其建(構)筑物向外延伸的一定范圍。公園、景區、文化、體育和飛機場、火車站、公交場站等公共場所,其“門前三包”責任范圍為該公共場所區域外側至人行道路緣石。
在責任內容方面,征求意見稿結合現階段城市管理工作實際,從衛生干淨、容貌整潔、環境有序三個方面要求“門前三包”責任人應當事項5個、禁止事項3個、鼓勵事項1個。比如,“門前三包”責任人應當包衛生干淨,及時清除影響通行的積雪殘冰﹔不得違規店外經營、堆物堆料﹔也不得擅自設置地鎖、欄杆、石墩等設施。
為了創新管理方式,提升共治效能,征求意見稿鼓勵一定區域“門前三包”責任人以商戶聯盟、議事協商等形式建立自治組織﹔強調與居(村)民自治、網格化管理、志願服務等機制的協調配合。
“門前三包”共治碼有望在更多區推廣
朝陽區、海澱區等區的“門前三包”共治碼管理方式有望在全市更多區推廣。征求意見稿提出,本市鼓勵區城市管理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建立便捷、高效的數字化服務平台,為“門前三包”責任人有效履行自查自糾和報告責任的行政管理、行業管理措施落細落實以及市民群眾便捷參與“門前三包”監督等,提供開放的數字化、智慧化支撐。
本市還擬建立激勵機制,將“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工作體系,探索分級分類監管。對成績顯著的“門前三包”責任人,區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予以適當激勵。(本報記者 張楠)
新聞背景
●1985年12月17日,市政府發布《北京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在全國開創了“門前三包”責任制先河。
●1999年4月1日,市政府以廢舊立新的形式對管理辦法進行修訂,明確了發揮人民群眾積極性、創造力的“門前三包”責任制內涵,規定了責任范圍、責任主體、責任內容和法律責任等內容。
●新時代城市管理正在逐步向城市治理轉變,現行管理辦法在實際工作中呈現不適應、不協調、不完善的現象,亟須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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