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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涉水哪些情形會被拒賠

2025年08月07日08:56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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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車輛涉水哪些情形會被拒賠

  近期北京頻繁降雨,部分機動車因被水浸泡導致發動機損壞。車主們普遍關心保險是否能夠賠付?記者從朝陽法院獲悉,車主只要投保了車損險,發動機涉水損壞通常能夠獲得理賠。但是,有幾種情形可能導致拒賠,車主需特別留意。

  自2020年9月起,全國范圍內車險綜合改革正式施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原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引導行業將涉水險並入車損險主險條款的保障范圍。也就是說,通常情況下只要投保了車損險,發動機涉水損壞也能獲得理賠,無須再單獨購買涉水險。

  不過,朝陽法院法官助理葛祖程提醒,有幾種情形可能會導致拒賠:第一,駕駛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可能導致拒賠。葛祖程表示,在日常雨天行車中,駕駛員若明知水深危險仍強行駕車通過或故意駛入危險區域導致車輛損壞的,屬於駕駛人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的損失擴大,符合保險合同約定免責情形的,保險公司有權拒賠。同時,酒駕、毒駕、無証駕駛等違法行為亦屬於該種情形。

  第二,車輛二次發動導致損壞的,也可能被拒賠。葛祖程提醒,車輛涉水熄火后,應避免強行二次發動,否則可能導致燃油車發動機或者新能源電動車電機系統進水受損。這種“二次損壞”可能被認定為駕駛人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壞並非因涉水導致,會超出車損險理賠范圍。

  此外,未及時進行報案也有可能導致拒賠。《保險法》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應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葛祖程提醒車主,若遭遇危險水情,應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對車輛的涉水環境、車輛涉水狀態以及可能的涉水部位拍照或錄像留存,並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

  延伸

  地庫車輛被淹 物業要賠嗎?

  本報訊(記者 張蕾 實習生 魏歡歡)遇暴雨洪水肆虐,住宅小區地下車庫灌水可能導致車輛被淹,此時可以向小區物業主張賠償嗎?密雲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王寧解釋,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日常生活中,若降雨雨量和強度已超出正常預見范圍,物業公司已經採取了相關必要措施避免損害后果的發生,那麼構成不可抗力,物業無需擔責。

  若物業公司疏於防范,並未盡到最大努力避免暴雨損害后果的發生,沒有盡到必要的注意、安全提示或者管理義務,導致車輛受損的,那麼不可抗力無法成立,物業公司仍應承擔一定責任,當事人可主張物業公司承擔與其過錯程度相當的責任。

  法官提醒,物業公司作為提供物業服務方,在應對暴雨等極端天氣時,應當進行廣泛預警,採取預防措施,對地下車庫抽水系統及時檢修維護,事故發生后進行積極有效的施救,盡最大努力降低或者避免不必要的損失。作為車主,也要有一定自我保護意識,比如關注天氣預報、購買相應保險、及時轉移車輛等,避免財產受損。

(責編:池夢蕊、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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