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設立“航空醫療轉運”收費標准
2025年01月23日08:59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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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柴嶸)市醫保局、人社局昨天聯合發布通知,自1月25日起,本市設立“航空醫療轉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醫療機構提供該服務收費將有據可依,單次服務價格最高不超過31000元。
“航空醫療轉運”是指醫療機構(含120急救中心)利用各類航空器轉運患者的醫療服務。通知明確,該服務所定價格涵蓋航空器交通往返相關管理費、折舊費、消毒費、油耗、司機勞務等所需的人力資源和基本物質資源消耗。“航空醫療轉運”醫療服務目前未納入基本醫保、工傷保險報銷范圍,患者需要自行承擔全部費用。
“航空醫療轉運”醫療服務每次以每航時為基礎計價,超過1航時不足整航時按0.1航時累計加收,因患者原因機組等候每超過8小時,按1航時收費。通知明確了“航空醫療轉運”醫療服務最高指導價格,單發直升機提供服務單次最高價格為16000元,多發直升機單次最高價格為31000元。
市醫保局提示,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價格政策規定、臨床診療規范向患者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費用。公立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嚴格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通過多種方式公示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及服務規范等內容,落實好住院費用清單、明碼標價等相關規定。
(責編:董兆瑞、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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