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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修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推行經營主體專用信用報告制度

2024年11月30日09:04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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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高枝)昨天下午,新修訂的《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經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於公布之日起施行。條例將本市近年來成功探索的“高效辦成一件事”等改革措施予以固化,同時明確本市推行經營主體專用信用報告制度,以“一 份報 告”替 代“一 摞 証明”,讓企業辦事更高效、更便捷。

近年來,本市推出了覆蓋經營主體准入、運營、退出全生命周期的1500多項改革措施,極大增強了經營主體的獲得感。“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深入推進取得突破性進展的同時,經營主體仍然反映在市場准入、產權保護、監管執法、融資信貸等方面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因此有必要對條例進行修訂。”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熊菁華表示。

今后,經營主體在申請上市、融資貸款、申報政策等時,隻需要開具一份專用的信用報告,就可以代替一厚疊的無違法違規証明。修訂后的條例新增規定,本市推行經營主體專用信用報告制度。經營主體可以通過國家有關信用平台網站等網上或者現場渠道獲取專用信用報告,以替代相關部門出具的有無違法違規行為的証明。同時,條例進一步完善信用修復機制,明確對完成信用修復的經營主體,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停止公示其失信信息,並將修復結果共享至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提高政務服務的標准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是條例修訂的又一重要內容。條例將“高效辦成一件事”經驗予以固化,提出,本市推行“高效辦成一件事”集成化辦理,推動跨層級、跨部門政務服務事項集成辦理,一次性告知辦理要求,統一受理申請材料、統一送達辦理結果。支持經營主體自主選擇政務服務辦理渠道,推廣電子証照、電子印章等應用。明確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清單之外不得違法設定、變相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許可。

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條例規定,鼓勵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貸款,開展無還本續貸、循環貸等業務,提高對中小企業的信貸規模和比重。探索建立不動產、股權等作為信托財產的信托財產登記及相關配套機制。

此外,針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等困擾企業生產經營的現實痛點,條例提出多項規定為企減負。如注重運用技術手段及時發現問題,逐步降低現場檢查頻次﹔行政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以掃描經營主體營業執照二維碼記錄檢查行為,不得擅自改變行政檢查單規定的內容,不得要求監管對象准備書面匯報材料或者要求負責人陪同。

(責編:尹星雲、鮑聰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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