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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更新三大配套文件正式出台 入庫項目可享受多項政策支持

2024年04月10日15:20 |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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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4月10日電 (記者池夢蕊)4月10日,記者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獲悉,《北京市城市更新實施單元統籌主體確定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市城市更新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市城市更新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試行)》三個規范性文件正式印發,文件將於2024年5月10日正式施行。

多個城市更新項目可統一謀劃實施

北京城市更新從群眾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出發,通過完善空間形態和城市功能,補足公共服務短板,打造城市活力空間。

《北京市城市更新實施單元統籌主體確定辦法(試行)》明確了北京市城市更新實施單元統籌主體的確定路徑,重點解決“誰能當主體”“誰來確定主體”“如何確定主體”“主體能干什麼”“如何監督管理”5個方面的問題。

北京市首次在立法中明確,可以將區域綜合性更新項目或者多個城市更新項目,劃定為一個城市更新實施單元,統一規劃、統籌實施。例如東城區隆福寺文化街區項目、朝陽區朝外大街沿線提升項目、石景山區模式口歷史文化街區項目等都是區域綜合性項目,整合保護性修繕改造、環境整治、補齊現代都市功能、增設社區交往空間等需求於一體,就採用了實施單元統籌主體的模式開展城市更新。

文件明確了區政府根據城市更新實施單元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實施單元范圍內物業權利人、相關權益主體需要,明確統籌主體應當符合的基本條件。鼓勵引入規劃設計和策劃運營能力強、公共關系處置經驗豐富、商業信譽突出的專業企業,通過採取與物業權利人聯營、合作、入股等多種方式,實現資源整合和權責明晰,推動項目高水平策劃、專業化設計、市場化招商、企業化運營。本著適配項目、按需賦能的原則,重點從推動達成區域更新意願、整合市場資源、推動項目統籌組合、推進更新項目實施及其他需明確事項等5個方面對實施單元統籌主體進行了賦權賦能,提高主體參與城市更新的吸引力。

入庫項目可享受多項政策支持

《北京市城市更新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北京市城市更新項目庫定位與管理要求,理順了城市更新項目庫運行機制,並與現行審批機制無縫銜接,實現了支持引導北京市城市更新項目的生成、實施與運營,加強服務保障、優化實施程序、規范建設管理等功能。

北京市城市更新項目庫採取閉環管理,即“更新意願和項目征集——儲備項目庫——實施項目庫——編制計劃——審批實施——項目出庫”管理體系。城市更新項目納入儲備項目庫后,各區政府、區城市更新主管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將提供“靠前服務、聯合會商、專家咨詢”等專項服務保障,推動項目孵化、生成和實施。納入計劃的項目可享受建筑用途混合、綜合確定土地價款、提前勘察設計招標、信貸及住房公積金等各項政策支持。同時,納入計劃的項目視同完成“多規合一”平台初審,實施主體即可開展實施方案編制工作。方案通過聯審后,與“多規合一”平台實現有效銜接。

建立專家委員會賦能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涉及土地及規劃、城市設計、建筑設計、工程建設、產業研究、市政交通、風景園林、生態環境、城市安全、歷史文化、社會治理、金融投資、政策法律和咨詢策劃等多個專業領域,需要各方面專家的“最強大腦”為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提供技術支撐和智力支持。

《北京市城市更新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專家的職責、權利及義務等內容。文件明確指出,專家委員會專家要為北京市城市更新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提供專家論証和決策咨詢﹔為城市更新的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規劃編制、重要文件出台進行專業論証﹔對重大城市更新項目提出咨詢意見﹔對北京城市更新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積極建言獻策﹔每位專家每年至少完成一份專項報告。專家的入選由行業主管部門推薦,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聘任並頒發聘書,每屆任期3年,可以連聘連任。

下一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按照《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要求,進一步跟進改善相關配套政策文件,打造城市更新政策“工具箱”,及時跟進項目進展,積極推動項目實施,聚焦重點工作、群眾關切,圍繞完整社區、精品街區、活力片區、站城融合等專題,謀劃推動一批有影響力的示范項目落地。

(責編:池夢蕊、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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