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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外商投資條例(草案)》首次審議 促進外資企業數據和資金跨境流動便利

2023年11月23日09:10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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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促進外資企業數據和資金跨境流動便利

  本報記者 高枝

  昨天,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對《北京市外商投資條例(草案)》進行了首次審議。條例草案嚴格落實上位法規定,在國民待遇、平等適用、知識產權保護、政府採購、糾紛解決機制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定,同時高度關注市場主體訴求,圍繞外商投資企業普遍關注的政策穩定、參加政府採購、參與標准化制定、再投資便利以及方便數據和資金跨境流動等多個問題逐一作出回應,並突出北京特色,固化了近年來本市在外資工作中探索形成的重大項目服務機制、“服務包”“服務管家”等舉措,為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再“加碼”。

  近年來,外資已經成為首都開放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市司法局在會上介紹,“十三五”期間,全市實際利用外資累計796億美元,佔全國比重超11.8%﹔2022年全市實際利用外資174.1億美元,按可比口徑同比增長12.7%,高於全國增速4.7個百分點。

  投資促進

  鼓勵外資優先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

  破除影響外商投資准入的隱性壁壘是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關鍵。草案遵循上位法規定,明確本市依法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外資與內資平等適用市場准入負面清單、本市新增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同時,利用“兩區”先行先試外商投資擴大開放試驗性政策措施,為在更大范圍復制推廣積累經驗。

  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將繼續成為外資項目支持的主方向。草案提出,鼓勵和引導外國投資者在本市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投資﹔在本市設立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各類功能性機構,支持其在本市集聚業務、拓展功能,並升級為亞太總部、全球總部﹔鼓勵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在本市設立投資性公司,投資性公司投資設立的企業,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

  投資保護

  制定外商投資政策法規應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草案突出強調“平等”,明確外資企業平等適用國家及本市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制定與外商投資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應當充分聽取外商投資企業、商會和協會意見,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和合法性審核,施行前應當留出必要的適應調整期。

  為了進一步強化對外資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草案提出將保護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的知識產權納入快速協同保護機制、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與內資企業適用同等保護標准。

  同時,依法保障外資企業通過公平競爭參與政府採購活動,支持外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標准制定工作,推進地方標准制定、修訂全過程信息公開。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對外資企業實行差別待遇等違法行為,外資企業認為政府採購活動損害其權益的,有權質疑和投訴。

  投資管理

  將實現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全程網辦

  外資企業的登記注冊方式將更加優化。草案明確市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優化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辦理流程,提高登記注冊效率﹔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商投資者身份認証數據對接驗証機制,實現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全程網上辦理。市場監管部門應當支持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東發生變化提出的互換內外資企業類型的變更申請。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在監管執法方面,草案提出有關部門應當統籌涉外商投資企業監督檢查,採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支持統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產品質量等涉企執法檢查事項,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

  投資便利

  保障外商投資資金合法自由轉移

  便利數據和資金跨境流動的措施也被進一步明確。草案提出,本市依法實施外商投資企業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個人信息保護認証、個人信息出境標准合同備案等制度。市網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開辟綠色通道,為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開展重要數據和個人信息出境安全評估,促進數據安全有序自由流動。

  資金跨境自由流動的政策由自貿試驗區試點擴展到了全市范圍。草案提出,本市按照國家規定支持真實合規、與外國投資者投資有關的所有轉移可自由匯入、匯出且無遲延﹔外商投資企業外籍職工和香港、澳門、台灣職工的工資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自由匯出。

  投資服務

  為重點外資項目提供全程服務

  “服務”是草案中的“高頻詞”。根據草案,涉外政務服務事項將實施“一窗”綜合受理,為市場主體提供規范、便利、高效的政務服務﹔有關部門依法確定涉外政務服務事項受理條件、流程和材料等,並向社會公布。政企溝通方面,市政府定期召開與外商投資企業高層對話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有關部門、區政府定期組織與外商投資企業交流溝通會,當面聽取意見建議。

  為了強化對重點項目的保駕護航,草案特別提出,建立健全重點外商投資項目服務機制,為重點項目洽談、簽約、注冊和運營等提供全流程服務﹔採取“服務包”“管家服務”等方式,統籌推進、協調落實服務事項,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個性化、精准化、日常化服務。

(責編:池夢蕊、鮑聰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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