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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法院發布《涉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審判白皮書》及典型案例

北京朝陽法院依法嚴懲涉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99.4%的罪犯被判處有期徒刑

2023年03月31日15:44 |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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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3月31日電 (鮑聰穎 李天佳)2018至2022年,北京朝陽法院審結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案件235件,99.4%的罪犯被判處有期徒刑,所有罪犯均被並處罰金,依法對涉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從嚴打擊。3月30日,該院召開新聞通報會,發布《涉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審判白皮書(2018年度-2022年度)》,通報包括上述數據在內的涉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審理情況、典型案例、對策建議等白皮書主要內容。

通報會前,朝陽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王某等四人詐騙案。王某等四人以公司的名義,虛構有能力代辦各類資格証書且能夠推薦兼職就業等事實,通過微信騙取20余名被害人錢款20余萬元。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等四人構成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六個月,並處金額不等的罰金,同時責令四被告人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朝陽法院刑事審判庭負責人劉礪兵介紹,2018年至2022年,朝陽法院審結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案件數量總體呈增長態勢。犯罪場景滲入到短視頻平台、直播賣貨、游戲直播等互聯網空間,涉投資理財、職業培訓、婚戀交友等各個領域,涉及罪名也日趨多樣化,除傳統詐騙罪外,還包括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信用卡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

在朝陽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楊妮通報的涉電信網絡詐騙典型案例中,楊某、王某收售並將銀行卡提供給他人用於電信網絡詐騙,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八個月﹔彭某為他人轉移電信網絡詐騙獲得的贓款,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李某出售北京某貿易公司客戶購物交易信息18000余條,部分客戶因個人信息泄露遭受電信網絡詐騙,李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劉某伙同他人通過發送虛假手機銀行升級短信騙取39名被害人銀行卡信息,以被害人名義無卡取現,犯信用卡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白皮書公布的調研數據顯示,此類案件涉案罪犯年齡趨向年輕化,18至40歲的罪犯佔84.6%,學歷普遍較低,初中及以下學歷罪犯佔52.9%。而就被害人方面,年齡偏向老齡化,在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及能查明被害人的關聯犯罪案件中,60歲以上的老年被害人佔全部被害人數量的60%以上。

“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識不足、了解外界信息渠道較窄的特點,騙取老年人錢款。此外,缺乏社會關系與家庭支持的單身年輕女性,熱衷於投資、炒股的群體等都易成為詐騙對象。”朝陽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李佳麗介紹,當前涉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鏈條趨向完整化,犯罪團體趨向組織化、國際化,技術手段趨向智能化,GOIP虛擬撥號設備、人工智能程序、一次性投送軟件等都可成為實施詐騙活動的載體,相關犯罪遺留信息痕跡虛化嚴重,追贓挽損難度較大。

朝陽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孫京昆表示,一直以來,朝陽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工作職能,依法嚴懲涉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加強對關聯犯罪的縱深打擊,斬斷黑灰產業利益鏈。同時,堅持追贓挽損與懲治犯罪並重,通過深挖徹查資金線索、探索建立退贓退賠關聯認罪認罰機制、聯動對接執行部門等手段,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經濟損失。

“法院將繼續深入開展電信網絡詐騙領域源頭治理,廣泛開展反電信網絡詐騙普法宣傳。希望公民個人不斷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不要輕信陌生來電,不要輕易向陌生人轉賬匯款,發現被騙時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警。”孫京昆副院長說。

(責編:鮑聰穎、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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