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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北京市消防条例》5月起施行 携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最高可罚1千元

2025年04月22日08:48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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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携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最高可罚1千元

  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全面强化个人消防安全义务,明确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消防责任正负清单”,将成为市民基本消防行为规范。

  针对电动自行车,《条例》首次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违规的个人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

  记者梳理发现,《条例》规定,个人如存在楼道里堆杂物、消火栓“收快递”、私家车乱停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将受到责令改正、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

  “为了保护您和他人的安全,消防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禁止进电梯……”在东城区永定门外街道革新西里社区,电动自行车推进轿厢后,电梯门无法关闭并一直播放提示音。若未安装阻车器或阻车器临时失灵,个别居民执意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该如何处理?

  《条例》专门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禁停”区域,即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还新增“禁入”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条例》规定,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或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治理工程学院教授林鸿潮全程参与了《条例》修订,他介绍,新修订《条例》的一大亮点是解决了公众消防义务不清晰、不具体的问题。《条例》重点强化了公众的消防安全义务,提出每个人都有应履行的四项法定基本义务,又分别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细化为“五个做到”和“七个不能”,既明确市民的基本消防行为规范,也对违法者设定了法律责任。(记者 张宇)

  市民消防责任清单——

  四项基本义务

  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

  “五个做到”

  1.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规定;

  2.遵守本单位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3.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火灾预防、报警、灭火和逃生的方法;

  4.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5.对未成年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个不能”

  1.不能埋压、圈占、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2.不能超负荷用电,安装不合规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3.不能擅自拆改、安装燃气设施和用具;

  4.不能利用住宅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在阳台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5.不能在依法设置禁火标志的场所及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6.不能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

  7.不能占用消防车通道。

(责编:李博、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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