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开展“首制首试首用” 最高可获300万元资金支持

人民网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李博)北京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日前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开展“首制首试首用”,最高可获300元资金支持,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副中心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
“该实施细则适用于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近3年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称:专精特新企业)和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北京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解读说,对符合认定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给予直接奖励、配套资金、补助等支持,可视项目实施周期分年度安排资金支持。
实施细则提出,构建梯度培育体系,鼓励企业从小变大、由弱变强。对获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不重复支持,如有晋级,仅享受差额支持。对获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隐形冠军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此次发布的实施细则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对获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不超过市级支持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最高支持150万元。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开展“首制首试首用”,对获支持认定的“首流片”(集成电路)、“首试产”(医药)、“首方案”(信创)项目,按照不超过市级支持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支持300万元。
实施细则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承担国家和北京市重点科研任务,积极参与国家“卡脖子”技术及国产替代项目攻关。对成功揭榜工信部以揭榜挂帅方式发布的创新任务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成功揭榜北京市以揭榜挂帅方式发布的创新任务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通过北京“专精特新”专板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对于在北京“专精特新”专板挂牌并获融资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支持。
实施细则支持创新创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参与“创客北京”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对进入市级决赛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支持;对获市级决赛相应名次并获得奖金支持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市级支持奖金的50%比例予以额外支持,最高支持20万元。
支持公共服务载体建设。实施细则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专精特新特色园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服务载体向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服务,对获市级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服务站、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专精特新特色园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服务载体称号的运营管理主体,按照市级支持资金50%比例予以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
实施细则还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外贸进出口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对通过“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一次性支持。
“我们本着从优不重复的原则,该实施细则与区级其他产业政策相同的内容,企业择优申报,不重复享受;同一项目同时符合该实施细则多个支持类别的,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项进行申报;单个申报主体获年度支持总额最高300万元。”通州区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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