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频道

新修订《北京市消防条例》5月实施

北京:公众场所开业消防安检审批将缩减时限

2025年04月11日08:59 | 来源:北京日报
小字号

  新开业的商场、宾馆、饭店和电影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该如何做?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在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审批方面,《条例》带来“缩减时限”和“并联办理”两个新变化,这也是《条例》在消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创新的亮点。

张世青(左)检查酒店工作人员对消防技能的掌握情况。 本报记者 张宇摄

  审批10天变7天

  在西城区黑窑厂街,一家大型连锁品牌酒店装修进入尾声,即将开门迎客。作为一家建筑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是一个必需环节。4月3日,酒店负责人向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对于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核查并告知办理结果。因此,清明节假期后的第2个工作日,也就是4月8日,防火监督员张世青和同事就赶到这家酒店,对酒店申报的开业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他们先查验酒店建筑图纸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接着来到酒店消防中控室查看值班人员证件。

  “一旦发生火情怎么办?”“人员如何疏散?”“消防水喉怎么使用?”在酒店大堂,张世青依次检查了前台、保洁、保安等不同岗位酒店工作人员对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的掌握情况。个别员工对岗位职责和消防设施的使用还有所欠缺,“开业前还需要加强人员的消防培训。”张世青提醒酒店负责人。

  “经过检查,酒店符合消防技术要求。”张世青当场告知酒店负责人结果为“合格”并提示,4月9日领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后,准许其开业。

  “此前,开业审批需要10个工作日,现在缩短到7个,而实际平均办理用时只有4个工作日,大大节省了酒店的开业准备时间。”张世青说。

  检查两次变一次

  据悉,北京去年已全面取消300平方米(含)以下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超过300平方米,在申请消防部门检查前,还要接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消防验收。

  根据装修、人员配备等进度,有的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愿意“两步走”,先向住建部门申请验收,再向消防部门申请检查,有的公众聚集场所则想“一步到位”。此时,能否申请两个部门同时来做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检查呢?在西城区,消防监管部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已建立并联办理机制。

  4月8日,离开黑窑厂街的连锁酒店,张世青又马不停蹄地来到二七剧场路一家装修完毕的酒店,与他一同前来的还有西城区住建委消防验收科的负责人马彬涵。

  紧急出口的数量、喷淋和消火栓的水压、地毯的耐火性能、人员消防技能的掌握……检查中,张世青和马彬涵沿着疏散楼道,逐层向上检查到了顶层,其间,不断就一些技术细节沟通交流。在楼顶,两人紧盯工作人员手中的水枪,并读取记录上面的压力值。

  “今天检查完毕后,我们两个部门将统一检查意见,分别出具许可文书。”马彬涵说,“并联办理机制节省了企业时间,避免了重复申报、重复检查。”(记者 张宇)

(责编:董兆瑞、鲍聪颖)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