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12条措施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
人民网北京9月24日电 (记者李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发布生态环境领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若干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十二条具体措施。重点围绕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建设“生态+营商”双优环境,实现服务建设项目落地、营造绿色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服务水平的目标,助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介绍,此次出台相关措施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意见》,以生态优吸引企业落地,以营商优擦亮“北京服务”品牌,努力将“生态+营商”双优环境打造成为“北京服务”品牌中代表首都绿色发展的一张金名片,增强企业获得感。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服务重大项目落地
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设。建设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引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合理布局。
深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进一步优化简化环评工作,试点推进一批登记表项目免于办理备案手续,扩大“告知承诺”实施范围,持续发挥规划环评的宏观引领作用,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区域环境评估。修订区域环境评估配套地方标准,加强成果应用,进一步合理简化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环评工作。
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在现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细化改革措施,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推动制定重点发展的产业环境准入扶持政策。聚焦市、区重点发展产业,研究制定特定行业领域生态环境准入政策,为产业发展布局、企业合规经营、绿色低碳发展提供精准指导。
优化监管执法方式,营造绿色发展环境
推动构建绿色信用评价和监管体系。探索建立生态环境领域绿色信用体系,分类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守法合规经营。
推动完善绿色金融政策。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研究完善绿色信贷监管政策,加大对节能降碳、生态环保等领域的金融支持。
统筹优化执法检查。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普法活动,引导企业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
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动态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服务水平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提质增效。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发挥“好差评”机制作用。
提升政企互动和政务公开成效。持续落实重大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台账”机制、“服务包”机制,为企业发展主动提供政策服务。强化政务咨询渠道建设,提升政策服务供给能力。
强化政策宣传推广。总结推广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和案例,切实提高全社会对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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