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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认房不认贷”

2023年09月01日19:13 |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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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1日电 (记者池梦蕊)9月1日,北京市住建委、央行营管部、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即日起优化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也就是说,北京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认房不认贷”。

具体通知如下: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认房不认贷”具体如何实施?

据了解,这次北京相关部门的通知中,对于认定标准的表述,与三部委的要求完全一致。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北京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在“认房”方面,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界定的,至于如何界定家庭,在北京的购房相关政策中早以明确,且和三部委的标准相同,即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未满18岁)。当然,还没有子女的,那么家庭就是夫妻双方。如果因各种原因只有一个人的,那就是单身家庭或离异家庭。至于年满18岁的成年子女,就可以单独界定为一个家庭。

根据标准,家庭成员要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这里有两个概念。一是所有家庭成员均须“无房”;二是针对的是当地的住房,也就是说,在京外的住房是不计入、不影响认定的。

总之,对于北京而言,如果家庭所有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即可符合“认房”的标准。

“不认贷”方面,新标准中很明确,该家庭成员无论之前是否使用过贷款购房,都不影响。也就是说,是否有贷款记录就不看了,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的房贷记录。

只要是符合“认房”的标准,那么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政策。

“认房不认贷”后 能带来哪些好处?

举两个例子来说:

王先生一家在北京之前贷款买了一套房,二胎出生后需要置换一个大一些房子,按照之前的政策,他有过贷款记录,即便是卖了之前的房子再置换,新购房只能按照二套房贷执行,首付和利率都更高。而新标准实施后,他“卖一买一”,新购房就能按照首套房贷政策。

李先生来北京打拼,想在北京购买一套住房,但因为过去在老家贷款买过一套房,按照之前的政策,因为有贷款记录,无论是否还清,在北京首次购买的这套房,都得按照二套房贷执行。而新标准实施后,他购买这套在京的刚需住房,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政策。

可以看出,这次“认房不认贷”的新政,支持了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对于曾在外地贷款购房过的“新北京人”,支持了他们在北京的刚需购房;同时,对于置换、改善类住房需求,在购房信贷方面也带来了支持和实惠。

北京一直都是房地产市场最“稳”的城市之一,目前在北京二手房市场的交易中,总体大约有75%以上是置换类需求,对于这些家庭来说,新政无疑是个“福音”。

新政能带来哪些支持和实惠?

目前北京的政策是,首套房贷方面,如果是普宅,首付比例不低于35%;非普宅则不低于40%。

二套房贷方面,如果是普宅首付比例不低于60%,非普宅则不低于80%。

可以看出,如果认定为首套房,首付比例将大幅下降。以一套500万元的普通住宅为例,如果认定为二套房贷,首付高达300万元;如果认定为首套房贷,首付则为175万元。两者相差了125万元。

同时,相比二套房贷,首套房贷的利率更低。目前北京首套房贷利率为4.75%,二套房贷是5.25%。

以200万元的房贷、贷款25年计算,如果是二套房贷,每月需要还贷11984.95元,总利息约160万元;如果是首套房贷,那么每月还贷11402.35元,总的利息约142万元。总的利息相差17万多元。

当然,“认房不认贷”确实可以通过降低首付、按首套房贷利率,减轻刚需购房者、尤其是置换类改善需求家庭的负担。不过与此同时,因为首付降低了,购房者的贷款金额也会增加,因此期待下一步房贷利率能有下降的举措,这样能进一步降低刚需和改善家庭的还贷压力。

(责编:池梦蕊、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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