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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发布多项新规加强市场监管

2022年12月31日09:52 |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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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31日电 (李博)北交所于12月30日集中发布多项新政,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股份减持监管指引、2023年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配套文件、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旨在加强市场监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进一步规范“关键少数”股份减持行为

12月30日,北交所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在结合监管实践和市场建议基础上发布施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北交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股份减持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监管指引》对相关上位制度规则进行了细化,有利于市场各方更好理解执行股份减持有关安排,主要明确了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的预披露要求。为统一监管安排,明确市场预期,防范监管套利,《监管指引》明确,大股东、董监高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也应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

二是明确股份来源的判断标准。《监管指引》规定,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持有适用减持预披露股份和不适用减持预披露股份的,相关主体减持股份时,视为优先减持不适用预披露股份。

三是明确股份减持要求与两融业务衔接。《监管指引》明确,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信用账户与普通账户持股应合并计算适用相关要求。

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交所设立以来,初步探索构建了一套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市场化减持约束机制,总体运行平稳。此次发布《监管指引》,既有利于各方理解和执行,减少减持违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也有利于防范监管套利,维护交易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接下来,北交所将结合市场发展实际和制度运行实践,持续研究评估减持管理机制效果,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引导证券公司持续加强规范执业意识

12月30日,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公司专业质量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23年度证券公司执业质量专项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发布的《专业质量评价方法》《负面行为清单》及《2023年度专项评价方法》是《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细则》的配套文件,规定了专业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负面行为清单构成及专项加分具体指标等,与《评价细则》共同构成了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制度体系。

北交所介绍,此次发布的配套文件结合市场改革发展情况,优化业务类型及评价指标设置,进一步明确了市场预期。《专业质量评价方法》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北交所业务45分、全国股转系统业务25分、跨市场业务30分;纳入评价的业务类型共9类,合计29项评价指标,新增北交所做市业务类别,将原“综合业务”明确为“研究业务”;增设“保荐龙头上市家数” “新股申购倍数”“新股首日涨跌幅”等指标。

《负面行为清单》按照专业质量业务类型与负面行为类别基本对应的原则,设置了8类业务共73条负面行为,删除综合业务负面行为,新增北交所做市业务负面行为,补充保荐业务上市委审议相关的负面行为。《2023年度专项评价方法》主要结合市场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分别设立“跟投保荐新股家数”“上市公司研究报告数量”“期末融资融券余额”及“做市商为其保荐新股做市家数”4个专项评价指标。

接下来,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将持续完善评价内容,不断丰富评价指标和维度,进一步增强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引导证券公司持续加强规范执业意识、提高服务中小企业能力。

提升监管效能敦促市场主体规范运作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也于12月30日起发布并施行,北交所表示,发布纪律处分实施标准旨在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助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实施标准》公开了市场主体关切的纪律处分量化指标和裁量尺度,适用范围包含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一是坚持科学监管,推动监管公开透明。充分考量市场阶段特点与风险特性,结合北交所上市公司规模、特点,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旨在阐明违规行为责任认定准绳和纪律处分裁量标准。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完善考量因素。坚持宽严审时,在区分不同案件类型、同类但不同个案、同案但不同责任主体等方面作出针对性、差异化安排,在强化监管威慑的同时,精准把握处分的尺度。三是探索精准监管,主抓“典型违规”和“关键少数”。梳理常见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证券交易”“中介机构”四大类违规,同时探索合理区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紧盯“关键少数”,使纪律处分既能达到惩处目的,又可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影响。

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坚持标准化、公开化、透明化的监管方向,切实履行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以监管促规范,敦促各市场主体规范运作,塑造良好市场生态。

(责编:李博、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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