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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审核结果公布 申请人复核申请只能提交一次

2022年11月09日09:03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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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下半年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审核结果今日公布

  本报讯(记者 孙宏阳)今年下半年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审核结果将于今日公布。结合历次小客车指标复核期市民可能遇到的问题,小客车指标办昨天梳理了一些常见问题,并进行答疑解惑。据了解,申请人只能在复核期内提交一次申请,并且已提交相关复核理由的,无法修改或再次提交。

  个人、家庭申请人、多车转移申请人及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车辆的申请人,在当期申请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如对未通过结果有异议,可于复核申请期限内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相应审核单位将对审核不通过的信息进行再次核对。

  市民可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复核申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复核工作是对审核不通过的信息进行再次核对,若审核未通过结果是由于申请人信息填报错误等原因导致的,不应申请复核,而应于下个申报期重新申请。因此,申请复核前,请市民先根据未通过原因核实所填报信息和相关证件在审核期内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如果审核不通过原因为“待转出车辆未登记在转出人名下”时,请先仔细核对待转出车辆的车牌号、车架号、车牌颜色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填报。如信息填报有误,应于下个申报期重新填报。如信息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申请复核。

  申请复核有明确时间要求。8月1日至10月8日期间内提交的指标申请,且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应于当年的11月9日至11月23日期间(15日内)办理复核申请。1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内提交的指标申请(含上年度到期后自动送审申请),且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应于当年的4月9日至4月23日复核期间(15日内)办理复核申请。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核申请,将视为放弃复核,如申请人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于下一个申报期重新申请。市民于11月9日至23日提交的复核申请,可于当年的12月25日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复核结果;4月9日至23日提交的复核申请,可于当年的5月25日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复核结果。

  复核期内,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申请,并且已提交相关复核理由的,无法修改或再次提交。申请人修改申请信息、增减家庭成员等操作,只能在每年的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两个申报期内完成并提交。除上述两个申报期以外(如审核期间、复核期间、后续的亲属关系核查期间等),均不能修改申请信息。如需修改,请于下一个申报期内重新申请。

(责编:孟竹、鲍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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