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试行长期护理险 未来将在北京市范围内推广

2020年11月24日19:42  来源:北京晚报
 
原标题:石景山区试行长期护理险

  本报讯(记者刘欢)除学生和儿童外,石景山区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个人仅需承担每年90元的费用,就可上长期护理保险。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日前印发了《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试点方案》,其中明确,在石景山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率先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加剧,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越来越迫切的社会需求。目前,石景山区已在3个街道先行开展了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此次试点方案中,将本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扩大至石景山区全区,将该区内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纳入参保范围(不含学生、儿童),实行城乡一体化保障。同时,还启动了参保缴费、失能评估等全流程的试点工作。试点阶段,石景山区会先将重度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承受能力,逐步将失智人员、中度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据介绍,石景山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扩大试点阶段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其中,职工缴费由单位和个人按照5比5的比例分担,单位缴费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划转,不增加企业负担,个人缴费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居民缴费由财政和个人按照5比5的比例分担,其中符合基本医保个人缴费财政全额补助条件的人员,其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人员可享受机构护理、机构上门护理和居家护理等不同形式的护理服务,职工和居民执行统一待遇水平。在扩大试点阶段将重点保障基本,低水平起步,提供每月约3000元的护理服务,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在70%左右。

  市医保局表示,将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2021年底初步形成符合本市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此后,将在全市范围推开。

(责编:尹星云、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