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6项行政处罚权变更执法主体

2020年11月03日07:54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206项行政处罚权变更执法主体

  本报讯(记者 任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相对集中相关领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在首都之窗公布,11月1日起,本市对206项行政处罚权进行了集中划转,59项划入市场监管部门,33项划入文旅部门,114项划入城管执法部门。

  206项行政处罚权原执法部门涉及教育、交通等多个领域。市政府决定集中相关领域行政处罚权,主要是为了提高监管执法效率,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

  今后,教育部门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民族宗教部门行使的民族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场监管部门集中行使。其中教育部门的50项行政执法权的对象,比如违法颁发学位、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等“乱象”,将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执法工作。

  在本市重点站区范围内,市交通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划入市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114个事项包括对班线客运经营者违反统一售票制定擅自在站外组织客源行为进行处罚,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照最佳路线行驶、故意绕行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假冒巡游出租汽车的行为进行处罚等。

(责编:董兆瑞、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