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北京:破坏涵养区生态 每平方米至少罚2000元

2020年09月23日16:42  来源:北京晚报
 
原标题:《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一旦对生态涵养区的生态造成破坏,将按“平方米”进行处罚,每平方米拟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今天上午,《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大气、水、土“一网监测”

生态涵养区包括哪些区域?记者了解到,生态涵养区包括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5个区,还有昌平、房山两区的山区。全市约80%的林木资源、60%的水资源、65%的湿地均位于该区域。

条例草案提出,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投资、捐赠、志愿服务、科普宣传等方式,参与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获取生态涵养区相关信息,对破坏生态系统、损害自然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控告。社会公益组织可以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生态、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客观、准确反映生态涵养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青山绿水”可合理经营

只要符合条件,生态涵养区的“青山绿水”,也可以合理经营,走绿色发展之路。

条例草案提出,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符合条件的生态资源资产化、可量化、可经营,通过资金支持、产业扶持、就业帮扶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生态涵养区的支持力度。

不仅如此,条例草案还为生态涵养区发展新兴业态指明了方向。条例草案提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生态旅游、精品民宿、森林康养、田园综合体、农村电商等适宜生态涵养区的新兴业态发展。挖掘生态涵养区文化资源价值,推动建设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建设红色革命教育基地,促进文化、旅游、生态等产业融合发展。

造成生态破坏拟重罚

不过,一旦对生态涵养区造成生态破坏,则将按“平方米”进行处罚。

条例草案提出,在生态涵养区从事开发土地、矿藏、筑坝、修路、建设等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造成生态不利影响的,应当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否则,一旦造成生态破坏,将由生态环境部门处每平方米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因实施污染环境、破坏行为造成生态涵养区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提起生态破坏或者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本报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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