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2020年07月23日08:2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两部门: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本报讯(记者 孟亚旭)7月22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意见明确,抓紧修改完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坚决否定高利转贷行为、违法放贷行为的效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意见》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市场主体、产权保护、公平交易、市场秩序、民生保障、服务开放、高效解纷等七个方面,提出了三十一条贯彻意见。

  《意见》要求明确和统一裁判标准,准确界定产权关系,重点解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产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坚持法定赔偿原则,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

  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建立健全查封财产融资偿债和自行处置机制,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产权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

  打击针对企业家和严重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缴民营企业被侵占、挪用的财物,完善财产返还和退赔制度;依法制裁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加大对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

  《意见》还提到,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依法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经营决策和收益分配的权利。

  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打击各种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受侵犯;强化对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要素市场的规则指引,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意见》从依法支持和服务“放管服”改革,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审判工作,规范金融市场投融资秩序,加强“逃废债”清理惩戒机制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要求。此外,《意见》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提出了民生保障五方面意见。

(责编:鲍聪颖、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