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醉酒还为酒驾司机“顶包” 二人均被拘留

2020年07月14日09:25  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7月14日电(董兆瑞) 驾驶证记满12分被暂扣,司机仍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发生事故后,一起喝酒的朋友试图为司机顶包却被民警识破,结果二人都被拘留。

6月29日23时许,朝阳交通支队机场大队接酒仙桥派出所转来的警情:在酒仙桥红霞路,一辆吉利轿车撞了路旁停放的车辆。事故民警赶到派出所后,吉利轿车中的一男一女两人正在那里等待处理,其中的女子胡某某自称事发时是其驾驶的车辆,而且承认自己喝酒了。民警当场给胡某某及同车人马某某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测试,二人均达到醉驾标准。随后对二人进行了抽血检测,胡某某的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27.9毫克每百毫升,马某某的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25毫克每百毫升。

但是,当民警向胡某某询问是谁驾驶车辆时,胡某某曾有那么短短一秒的犹豫,且言辞闪烁,神态偶尔有异样。于是民警并没有直接采纳胡某某的证词,而是又去调取了二人饮酒的饭馆和车辆行驶路线上的监控画面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7月1日,胡某某再次被传唤到机场交通大队,在证据面前,胡某某最终承认了其“顶包”的事实。

原来,事发当晚胡某某与马某某等五人一起吃饭,期间两人分别喝了3瓶和5瓶600毫升啤酒,23点左右离开饭馆,马某某开车载着胡某某通过酒仙桥红霞中路路口时与三车发生事故,造成4车损坏,马某某并没有停车,而是继续驾车逃逸,在前行时被其他事故车主拦停并发生冲突。在被带去派出所的过程中,马某某告诉胡某某自己驾驶证因超过12分被暂扣,可能要被拘留,于是胡某某就主动替马某某“顶包”。

目前,马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同时马某某、胡某某因在朝阳交通支队机场大队处理危险驾驶案时提供虚假证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和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还将分别面临5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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