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京8条” 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灵活就业每月社保补贴930元

2020年07月04日14:59  来源:北京晚报
 
原标题:灵活就业每月社保补贴930元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是灵活就业的,可享每月930元的社保补贴;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比例提高至80%;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将户口、档案留校2年……7月3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简称“京8条”,从支持灵活就业、鼓励企业吸纳等8个方面,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支持,力争年底实现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

  据悉,“京8条”中涉及的补贴项目,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都可以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热点服务”栏目、“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办理。

  1 支持灵活就业

  对2020年及以后毕业离校2年内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标准为每月930元,年度补贴额度11160元。

  2 鼓励企业吸纳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内本市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1162元。

  对2020年期间招用毕业年度内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标准为每月1760元。

  3 拓宽就业渠道

  事业单位今明两年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本市高校毕业生,将2020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比例提高至80%。

  扩大基层就业规模,继续做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乡村振兴协理员专项招聘工作,鼓励社区工作岗位、区属医疗卫生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

  提高大学生征集入伍比例,优先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4 推动创新创业

  对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合同期满乡村振兴协理员等群体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依托中关村创业大街、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及高校分园等“一街三园多点”孵化载体,为评选出的“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免费提供2年场地支持和孵化服务。

  5 提升就业能力

  鼓励本市高校毕业生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对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本市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个人技能提升补贴。

  6 实施阶段举措

  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7 开展精准帮扶

  实施“点对点、一对一”就业帮扶,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100%实现就业帮扶。

  将湖北籍2020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纳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

  8 优化就业服务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

  《就业报到证》实现全程网办。

  将留学归国人员、港澳台青年全面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同等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责编:尹星云、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