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项目背景
2012年3月1日,“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四十一条 公园、旅游景点、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应当按照规定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辅助性服务。
第五十一条 残疾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电车,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电车、地铁。
2012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汽电车盲人免费乘坐公共汽电车和城市轨道交通的通告》
待残疾人专用一卡通系统开通后,残疾人需持“残疾人证”及身份证到市残联指定地点领取“残疾人专用一卡通”,免费刷卡乘车。
2013年1月,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
实施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工程,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2013年4月,北京市折子工程
列入2013年北京市政府折子工程第117项,“实施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工程,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分期目标
一期建设
从残疾人服务、免费乘车、免费入园等应用作为切入点,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创建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运行体系,搭建北京市残疾人一卡通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面向全市残疾人发放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实现“一人一卡、依卡服务”的北京市残疾人公共服务新模式。
二期建设
拓展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在就业服务、康复服务、辅具服务、残疾人保障金管理、免费游览场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等方面的应用功能,扩展应用场景,逐步完善残疾人在业务办理、政策享受方面“一卡多用、一卡通用”“一卡在手服务全有”的服务保障措施,科学地实现残疾人便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