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20日10:35


货车撞死骑车人案下定论 司机死者各负一半责 

  10月9日,《货车撞死骑车人司机得到免责单》报道了一名女工斜穿公路时,被一辆货车当场撞死,但北京通州交警部门仍然认定女工承担事故全责的事情。报道刊出后,立即引起市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昨天(19日),通州交警部门再次下发责任认定书,认定女工承担事故一半责任。

  今年8月30日7点20分左右,通州区某工厂的女工米某等6人骑车上班。当米某斜穿通州区通胡南路时,被一辆疾驶的小货车撞倒,米某被拖出20多米后当场死亡。10月2日,通州交通支队对这起交通事故下发责任认定书,认定米某承担全部责任,而米某承担全责是因其违章骑车进入机动车道。小货车司机对此次事故不承担责任,因为事故中小货车司机贾某没有任何过错。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后,米某的家属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字。

  10月13日,市交管局经调查后宣布,在此次事故处理中,通州交通支队认定的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不当,导致事故认定结论有误。根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撤销通州交通支队10月2日下发的对该案责任认定书,同时责令通州交通支队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经通州交通支队再次调查,确定货车司机贾某属于超速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货车司机贾某与死者米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认定书下发后,米某的家属同意了此次的责任划分。目前,事故双方当事人开始商量赔偿问题。(侯毅君)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洁)

字号 】 【关闭窗口
打印版 察看感言 Email推荐

热门评论文章

请 注 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关键词: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2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