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5日10:57


朝阳区加大力度清理拖欠工程款 列出清欠期限

  人民网11月15日讯 建设单位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到位,又不执行市建委《关于对建设工程拖欠还款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暂行办法》且恶意拖欠工程款的,朝阳区建委将责令建设项目停工,待资金到位经审查合格方可复工,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市建委行业信誉档案。问题严重者,将上报市建委将其清出北京市建筑市场。这是记者日前从朝阳区了解到的。

  同时,朝阳区制定出清欠工作的明确时间表,施工总承包单位对2003年以前拖欠的劳务费必须在2004年11月30日前支付到位,对2004年发生的劳务费于12月31日支付到位。

  目前,朝阳区建委与幸福二村B区商业楼、酒仙家园、和乔酒店公寓三个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田华建筑集团第五分公司签订了《朝阳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对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朝阳区施工工地众多,截至10月底共有施工项目部856个,开复工面积3200万平方米,竣工项目121个,在施工工程项目部735个,外施人员30余万人。朝阳区建委着力要求各工程项目要想方设法落实农民工工资,各方协商、共同负起责任解决纠纷,确保行业稳定和社会稳定。(石丹)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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