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規定:節假日寒暑假 市屬國家一級博物館延時錯時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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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網北京9月11日電 (記者池夢蕊)9月10日,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對《北京市博物館條例(草案)》(下稱二審稿)進行二次審議。
二審稿共五章四十八條,分為總則、發展促進、社會服務、規范管理、附則,旨在推動博物館事業高質量發展,高水平建設博物館之城。
一審稿提出“鼓勵博物館延時、錯時開放”,二審稿進一步明確,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學校寒暑假期間,博物館應當正常開放,市屬國家一級博物館應當延時、錯時開放。
二審稿提出,鼓勵博物館向公眾免費開放,市、區政府應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博物館應當提供固定時段免費人工講解,或者採取信息技術手段提供免費講解﹔鼓勵博物館組織館長、專家學者、策展團隊、志願者等開展公益講解活動﹔鼓勵博物館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展覽選題,推出更多貼近群眾生活的高品質展覽。
二審稿提出,鼓勵區政府依托世界遺產、歷史建筑、革命史跡、傳統村落、歷史街巷、民俗文化、非遺技藝等,整合分散文博資源,推動連片活化利用,構建開放式博物館展示方式。
除依法登記備案的博物館外,北京還有一些依托單位或者個人收藏、產業資源、學科資源和鄉村社區資源設立,具有收藏、展示、教育等功能並向社會開放的場館。二審稿提出,其他未登記備案,具有收藏、展示和教育等博物館功能並向社會開放的場館,其展覽舉辦、開放服務和安全管理等活動,適用條例有關規定。
同時,二審稿支持單位和個人依托自有收藏、產業資源、學科資源、鄉村社區資源等興辦其他文博場館,豐富優質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供給。能夠穩定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發揮文化傳播和社會教育功能的,可以納入博物館綜合培育機制,由文物部門在藏品鑒定、展覽策劃、人員培訓等方面給予指導,並引導符合條件的場館依法辦理博物館登記備案。
此外,二審稿還鼓勵其他文博場館向社會常態化開放,通過舉辦陳列展覽、開展社會教育、開發文化創意產品等方式,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博物館之城建設。同時,場館運營管理者應當建立日常運營和展覽內容審核制度,保証展覽史實准確,並落實文物保護和安全生產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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