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布2026年各項社保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
2026年08月21日16:43 |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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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網北京8月21日電 (記者尹星雲)8月21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聯合發布《關於2026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通告》,明確從2026年7月起,凡在北京市參保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上限為36348元,下限為7270元。
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保險代理機構以個人身份存檔,並且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可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之間選擇。其中,選擇上限的每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7269.6元,失業保險費363.48元,選擇下限的每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454元,失業保險費72.7元。如在上限和下限之間自主選擇繳費基數,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繳費基數的20%繳納,失業保險費按繳費基數的1%繳納。上述個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每月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593.68元。
此外,參保單位及其職工因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產生的補差金額將在2026年9月處理生成,無需單位申報。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補繳的單位,不計征滯納金。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人員已按低於2026年繳費基數下限標准繳費的需補差,無需申報調整繳費基數﹔已按2025年繳費基數上限標准繳費的,且有意願按2026年度上限標准繳費的,需向稅務部門重新申報月繳費基數並補差。在2026年12月25日前完成補繳的個人視為按時足額繳納,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責編:李博、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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