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舉報獎勵新規”征意見,最高可獎100萬元
舉報“幽靈外賣”將獲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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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昨天,由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形成的《北京市市場監管領域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在首都之窗網站公開征求意見。新規特別提出,鼓勵網約配送員等社會公眾舉報“幽靈外賣”和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新規大幅提高舉報獎勵上限,每起案件舉報最高可獎100萬元。
根據征求意見稿,舉報人提供線索,經查証屬實並結案后,可獲得物質獎勵。同時,鼓勵網約配送員等社會公眾舉報具有一定安全風險隱患的違法行為。例如,可舉報未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証或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証、不在經營場所加工食品,通過第三方平台提供餐飲服務的行為﹔也可舉報在經營活動中從事《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禁止對電動自行車實施的行為。
征求意見稿明確,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分為三個等級。其中,一級舉報獎勵,提供被舉報方的詳細違法事實及直接証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舉報事項經查証屬於特別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涉嫌犯罪﹔二級舉報獎勵,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事實及直接証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三級舉報獎勵,提供被舉報方的基本違法事實及相關証據,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基本相符。
對於舉報重大違法行為,有罰沒款的案件,確定三個獎勵標准。屬於一級舉報獎勵的,按已執行罰沒款的5%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5000元的,給予5000元獎勵。屬於二級舉報獎勵的,按已執行罰沒款的3%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3000元的,給予3000元獎勵。屬於三級舉報獎勵的,按已執行罰沒款的1%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1000元的,給予1000元獎勵。無罰沒款的案件,一級舉報獎勵至三級舉報獎勵的獎勵金額應當分別不低於5000元、3000元、1000元。
內部舉報人舉報的案件獎勵金額,可以在前款計算的獎勵金額基礎上上浮10%。
征求意見稿明確,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上限為100萬元。
征求意見稿鼓勵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行業、領域和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網絡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內部人員及相關知情人,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名舉報市場主體涉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內部舉報人可通過全國12315平台、北京市12315熱線或全國食品安全內部知情人舉報系統等渠道提出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可與內部舉報人約定身份識別碼,作為確認身份的唯一標識,憑碼協助辦案、領取獎勵,最大限度保護舉報人隱私安全。
為了最大限度保護舉報人,征求意見稿提出,對於泄露舉報人個人信息、向被舉報人通風報信等行為,工作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政務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舉報人通過偽造材料、虛構違法事實、敲詐勒索等方式騙取獎勵的,不予獎勵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記者 張楠)
意見征求將持續至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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