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 5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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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網北京3月29日電 (記者池夢蕊)近日,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飛行和銷售、運輸、存儲等作出規范。《規定》自2026年5月1日起實施。
近年來,無人駕駛航空器技術快速發展,在豐富便利群眾生產生活的同時,也給公共安全帶來新的風險。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熊菁華表示,作為首都,北京的低空安全面臨更多挑戰,加強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更加迫切。此次立法全面貫徹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既堅持嚴格管理,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飛行和銷售、運輸、存儲環節作出規范,又兼顧生產生活需求、為特殊行業留出發展空間,力求在守護首都低空安全與保障技術進步、經濟發展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
《規定》明確,北京市行政區域全域為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所有室外飛行活動均需提出申請﹔綜合考慮實際情況,規定明確可以為有需求的飛行活動劃定專門飛行場地。
《規定》明確,禁止非法生產、組裝、拼裝、改裝無人駕駛航空器或者破解其系統﹔不得向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銷售、出租無人駕駛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禁止運輸、攜帶無人駕駛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進入北京市行政區域,現有無人駕駛航空器完成實名登記和信息核實的,由所有者攜帶的除外。
對於核心部件的認定,北京市經信局制定的《無人駕駛航空器核心部件名錄(試行)》,將無人駕駛航空器必備的四大系統——機身結構、飛行控制系統、通信系統和動力系統中的17種核心部件納入名錄,最大程度減少對通用部件管理可能給其他行業帶來的影響。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表示,將指導線上線下經營主體合規經營,電子商務經營者應按照法規施行節點,在交易環節採取可行技術手段執行相關工作要求,發現違法行為應採取必要處置措施並向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北京市交通委提示,禁止運輸、攜帶的范圍包括鐵路、民航、道路貨物運輸、寄遞、省際客運以及私家車等多種方式。為做好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管理,市交通委將制定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北京市貨運企業嚴禁私自運輸無人駕駛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對於適用特殊保障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輸,市交通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運輸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從外省市進京的省際客運車輛,旅客禁止托運、攜帶無人駕駛航空器及核心部件進京,將通過源頭安檢和進京后落客安檢對旅客攜帶物品進行檢查,如發現違規攜帶情形,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北京市交通委將利用購票、進站上車環節向旅客進行提示,也呼吁廣大群眾嚴格遵守《規定》,不攜帶無人駕駛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進入北京。
《規定》同時明確,因反恐維穩、搶險救災、重大活動等工作,以及教學、技術研發、生產、農林業生產、體育訓練比賽等需要,經公安機關等部門安全評估后可以購買、運輸和存儲無人駕駛航空器。
教學方面,北京市教委將結合教育系統實際,對師生個人校內校外存、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作出明確規定,同時為學校教學科研所需的無人駕駛航空器購買、存儲、運輸等環節開通合規的保障通道,鼓勵高校開展有組織科研,加速相關領域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
為保障科研機構開展無人駕駛航空器技術研發活動,北京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制定相關辦法,引導科研機構做好全流程安全管理,對科研機構無人駕駛航空器相關的技術研發、試驗試制、成果驗証等需求,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保障。
北京市經信局聯合有關部門建立了全鏈條保障體系,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生產企業在生產、銷售、存儲、運輸、試飛全流程的管理與保障。北京市體育局制定了《北京市航空模型運動管理規定(試行)》,對航空模型實施分級管理。針對培訓競賽確有需求的器材購買、跨省運輸及臨時存儲等事項,規定開通專項申請通道,經過安全評估后予以協調保障。
此外,按照北京市統一安排,將在延慶區劃定專門飛行場地,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適時有序開放。延慶區委常委、副區長蘇禮華介紹,延慶具備良好的低空安全產業基礎和低空飛行管理實踐經驗。2025年12月成立了低空飛行管理服務中心,專門負責低空基礎設施規劃建設、低空飛行活動監管等工作,同時建設了低空飛行管理平台,在168平方公裡內布設了低空智能網聯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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