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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過“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修復森林近10萬平方米

2025年06月06日08:40 |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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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6月6日電 (記者李博)記者從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獲悉,北京深入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自2018年以來通過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修復地下水和地表水共13.88萬立方米,森林9.92萬平方米,處置固體廢物69.89萬噸。

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重要組成部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旨在讓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承擔賠償責任,修復受損生態環境,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困局。

2018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在全國試行,北京市印發實施《北京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及八項配套制度。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與市人民檢察院建立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檢察公益訴訟銜接機制,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檢察公益訴訟銜接,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檢察”協作,圍繞線索移送、磋商銜接、訴訟銜接、生態環境修復銜接、協作保障5方面建立機制,涉及22項具體銜接舉措。

根據銜接機制規定,生態環境部門與檢察機關在履職過程中可依職責移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2024年,檢察機關向生態環境部門移送案件線索51件,佔全市新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15.5%。同時,檢察機關和生態環境部門共同對修復過程和效果進行監督,確保及時有效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去年檢察機關移送51起案件,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檢察機關共同開展環境損害評估、共同與賠償義務人磋商、共同組織修復效果評估等。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還探索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行政處罰”聯動工作模式,明確查處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的同時,對符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條件的同步啟動索賠,即“一案雙查”。例如,去年東城區查處了4起危險廢物非法處置案件,東城區生態環境局在行政處罰的同時啟動索賠,涉案企業和個人以資金賠償的方式主動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行政處罰”聯動,解決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啟動滯后、重復調查等不足及短板,破解“先罰后賠”帶來的追賠難、周期長問題,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實現新突破。

結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實際,各區也出台了更具針對性的制度規范。去年,門頭溝區建立生態環境損害替代性修復機制,提高替代性修復可操作性﹔懷柔區、延慶區針對勞務代償的替代修復方式專門出台文件,解決了實踐中勞務代償適用情形不具體、期限難量化等問題。

目前,北京順義、房山、通州、密雲、門頭溝、平谷、懷柔7區已建有生態環境損害修復基地,通過替代修復的方式實現生態環境及其服務功能等量恢復。各成員單位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積極探索,採用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購買綠色低碳出行碳普惠減排產品、安裝生態鳥巢、昆虫旅館、勞務代償等方式持續豐富賠償模式。

此外,2023年底,京津冀三地生態環境部門建立了協同辦理跨區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工作機制,對造成跨區域生態環境損害並由生態環境部門承辦的案件推進協同辦理。

接下來,北京市將持續深化改革探索,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進一步實現法治化、規范化、科學化,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態環境權益,助力美麗北京建設。

(責編:池夢蕊、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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