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部門加強非機動車違法治理

在東三環長虹橋下,交警在早晚高峰期間,針對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現場執法。 記者 甘南攝
佔用人行橫道騎行、逆行、闖紅燈、追逐競駛、違規帶人……春暖花開,騎行升溫,街頭巷尾不文明騎行、非機動車違法情況也有所增多。本市交管部門近期加強對非機動車交通違法的治理,進一步消除非機動車潛在風險隱患,確保市民出行安全。
最近有不少市民注意到,在城區一些路口,有執法交警對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逆行、闖紅燈、在人行橫道上騎行、越線等紅燈、違規載人等違法行為進行現場執法,有的給予口頭警告,有的現場開出罰單。執法過程中,交警也對一些危險騎行行為進行查處,比如在騎車時接打電話、操作手機等。
不文明騎行、非機動車違法,不僅擾亂交通秩序,更埋下安全隱患。記者從市公安交管局了解到,交管部門進一步加大對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治理,重點圍繞5類常見的違法行為:一是非機動車不按車道行駛,在人行便道、機動車道騎行﹔二是路口等紅燈時越線或擠佔斑馬線停車﹔三是在禁止停放非機動車的區域亂停車﹔四是非機動車違規載人﹔五是騎行中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等不安全行為。
交管部門提醒
非機動車上路行駛:遵守各行其道原則,非機動車應在非機動車道內騎行,沒有施劃非機動車道的,應在車行道右側騎行。不得在人行便道上騎行,也不可佔用機動車道。無論是路口還是路段,都不得逆向行駛,行經人行橫道、過街天橋、地下通道時,應下車推行通過。
非機動車路口遇紅燈:應在停止線后自覺停車等候,不得越線或擠佔斑馬線。停止線是法律劃定的安全邊界,越線不僅干擾行人通行,更易引發右轉車輛碰撞事故。
非機動車停放:應停放在停車場或劃定的非機動車停放區內﹔沒有設置非機動車停車設施的,車輛停放不得影響道路通行。同時,禁止在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區域、消防通道、盲道等處停放車輛﹔也不得在未明確為停車區域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及交叉路口、地鐵站等公共場所劃定的禁停區域停放車輛。
共享單車:遵循“一人一車”的安全准則,嚴禁成年人搭載兒童騎行,不可在車筐、橫梁等位置違規載人,更不得以任何形式改裝車輛用於載人。騎自行車出行需年滿12周歲﹔騎電動自行車出行需年滿16周歲,可以在固定座椅內載一名兒童,但不得搭載12周歲以上人員。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乘車人,為保証安全應全程佩戴安全頭盔。
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非機動車駕駛人,交管部門將依法處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記者 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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