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12條措施優化生態環境領域營商環境
人民網北京9月24日電 (記者李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日前發布生態環境領域全面優化營商環境打造“北京服務”若干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十二條具體措施。重點圍繞深化審批制度改革、優化監管執法方式、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建設“生態+營商”雙優環境,實現服務建設項目落地、營造綠色發展環境、提高辦事服務水平的目標,助力首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介紹,此次出台相關措施旨在全面貫徹落實北京市委、市政府《關於北京市全面優化營商環境打造“北京服務”的意見》,以生態優吸引企業落地,以營商優擦亮“北京服務”品牌,努力將“生態+營商”雙優環境打造成為“北京服務”品牌中代表首都綠色發展的一張金名片,增強企業獲得感。
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服務重大項目落地
深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建設。建設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平台,引導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合理布局。
深化產業園區規劃環評與建設項目環評聯動。進一步優化簡化環評工作,試點推進一批登記表項目免於辦理備案手續,擴大“告知承諾”實施范圍,持續發揮規劃環評的宏觀引領作用,推動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
深入推進區域環境評估。修訂區域環境評估配套地方標准,加強成果應用,進一步合理簡化規劃范圍內建設項目環評工作。
深化環評與排污許可“兩証合一”改革。在現行環評與排污許可“兩証合一”改革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改革范圍、細化改革措施,不斷提升企業獲得感。
推動制定重點發展的產業環境准入扶持政策。聚焦市、區重點發展產業,研究制定特定行業領域生態環境准入政策,為產業發展布局、企業合規經營、綠色低碳發展提供精准指導。
優化監管執法方式,營造綠色發展環境
推動構建綠色信用評價和監管體系。探索建立生態環境領域綠色信用體系,分類採取不同的監管措施,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守法合規經營。
推動完善綠色金融政策。配合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研究完善綠色信貸監管政策,加大對節能降碳、生態環保等領域的金融支持。
統籌優化執法檢查。落實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打擾。開展多種形式的執法普法活動,引導企業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
推進包容審慎執法。動態修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准,落實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制度,更好服務市場主體。
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提高辦事服務水平
推動政務服務事項提質增效。提升政務服務事項標准化、規范化、便利化,提升政務服務智慧化水平,發揮“好差評”機制作用。
提升政企互動和政務公開成效。持續落實重大建設項目環評管理“台賬”機制、“服務包”機制,為企業發展主動提供政策服務。強化政務咨詢渠道建設,提升政策服務供給能力。
強化政策宣傳推廣。總結推廣宣傳優化營商環境典型做法和案例,切實提高全社會對生態環境領域優化營商環境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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