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今起實施六項優化措施 針對公眾聚集場所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本報訊(記者 張宇)記者從市消防救援局獲悉,結合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和企業群眾辦事需求,消防部門研究制定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辦理六項優化措施。其中,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可不辦理消防安全檢查。六項優化措施自2024年6月28日起實施。
一是優化審批政策。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可不辦理消防安全檢查。申請人主動申請辦理的,消防救援部門應當予以受理。
二是精簡申請材料。對於可通過數據調取方式獲取營業執照、場所平面布置圖、場所消防設施平面圖的公眾聚集場所,消防救援部門受理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
三是推行“一網通辦”。申請人可通過“北京市政務服務網”或“京通”App進行線上申請、查看辦理進度、獲取電子証照。
四是減少等待時間。對申請辦理消防安全檢查的,消防救援部門應自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核查並告知辦理結果。
五是提供“幫辦”服務。根據申請人需要安排專人進行“一對一”全過程幫辦。
六是推行“並聯辦理”。消防救援部門與住建部門建立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並聯辦理機制,對於符合辦理條件的項目提前介入,消防救援部門派員與住建部門一並開展現場核查,統一檢查意見,分別出具許可文書。
市消防救援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政策優化后,一些小規模公眾聚集場所可不辦理消防安全檢查,節省群眾和企業的時間及人力成本,助其盡早開業。
消防部門提醒,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公眾聚集場所可不辦理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但仍應符合《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要求》,並在使用、營業過程中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規范標准,消防部門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依法依規開展抽查檢查,督促單位場所整改消防安全隱患問題。
另據記者了解,建筑面積大於300平方米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採用告知承諾方式辦理或一般方式辦理。
消防安全檢查“一網通辦”申報入口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一網通辦”的申報入口為北京市政務服務網(https://banshi.beijing.gov.cn)或“京通”App,搜索欄輸入“公眾聚集場所”或“開業前檢查”,找到“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設區的市級權限)”,選擇所在區級,登錄身份信息,即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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