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關注“老老人”“小小孩”
讓老有所養、幼有所育,既是家事,也是國事。這其中,如何照料年邁不能自理的“老老人”和3歲以下的“小小孩”,更是成為許多家庭正在面臨的痛點、難點。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為解決好“老老人”“小小孩”問題發聲,共同托舉“朝夕美好”。
立法保障養老服務 解除“老老人”監護后顧之憂
數據顯示,到2023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達2.97億人,佔總人口的21.1%,65歲及以上人口2.17億人,佔總人口的15.4%。
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北京達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子程長期從事法律服務工作、關注養老服務問題。他把老年人分為“小老人”“老老人”兩類群體。“‘小老人’剛步入老年,往往身體健康、精力旺盛,生活自理能力強﹔隨著年齡增長成為‘老老人’,不少人存在著失能失智、生活不能自理、空巢等問題,往往會因監護資源不足,陷入監護不當或缺失困境。”
“今后,‘老老人’群體規模會更龐大,對監護需求呼聲將越來越高,但當前國家監護制度多為原則性規定,在實施中缺乏可操作性。”高子程解釋說,民法典在完善意定監護制度、遺囑監護人制度等方面進行了創新,但實施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如缺少監護登記、管理和監督等相關細化制度安排。
高子程建議,從國家層面出台一部專項的養老服務法,明確有關部門和機構具體養老服務責任,細化規定監護人和監護機構義務,建立監護人強制報告、從業禁止制度,以及國家臨時監護和長期監護制度,同時鼓勵發展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構建多方參與的養老服務體系,促進養老服務市場化法治化發展﹔探索建立監護人監督制度,明確監護機構的監護登記、審批標准和管理規范制度。“還應深入了解老年人高齡后監護需求,有針對性細化、補充民法典有關監督制度,細化監護人法定順位、監護人變更、意定監護等內容,增強法律條文可操作性。”
加強托幼一體化建設 補齊缺口用專業力量呵護“小小孩”
不到3歲的“小小孩”上不了幼兒園,年輕的雙職工父母又忙於打拼,分身乏術。“小小孩”的托育照護已成為社會“剛需”。國家衛健委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我國有超過三成的嬰幼兒家庭有托育需求。
然而,與旺盛的需求相比,供給不足正成為“托育難”的痛點之一。按照“十四五”規劃綱要中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要求計算,到2025年,托位數要達到約600萬個,而目前缺口仍較大。
“加強托幼一體化建設,不僅能有效補齊托育服務缺口,還有助於孩子成長。”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北海幼兒園園長柳茹結合調研帶來相關提案。她認為,推進托幼一體化,要在管理體制、保障機制等一體化上下功夫。
在不少地方,0-3歲嬰幼兒照料和3-6歲幼兒教育分屬不同職能部門管理。柳茹建議,構建統一的管理體制,明確主管部門與相關部門職責,完善部門間協調合作機制。
在保障機制上,柳茹建議,逐步加大對學前教育的財政支持和保障,對開辦普惠性托班的民辦幼兒園給予補貼。同時,進一步落實0-3歲嬰幼兒托育服務的行業標准和規范要求,促進托育服務健康發展。
有調研顯示,目前我國入托率僅為5.5%左右,除了托育服務供給不足,托育機構質量也是影響入托率的原因之一。柳茹認為,隻有建構一體化師資隊伍,才能切實提升育人品質。(記者 武紅利 楊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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