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開區試點事項審批免交住所証明
本報訊(記者 曹政)北京經開區近日發布住所“零材料”改革工作方案,首批納入24個審批事項。亦庄新城范圍內,市場主體在辦理登記注冊和其他許可備案事項時,可免於提交不動產權証書(房屋所有權証)、租賃合同、方位圖等各類住所或經營場所証明文件。
為使住所“零材料”改革落地,亦庄將搭建“亦址通”標准化地址庫。產權人(管理人)按照自願原則,向審批部門提交合法住所証明文件,並對地址及地址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信用承諾。審批部門通過“線上數據對接+線下人工核驗”相結合的方式,最大程度確保地址信息的真實性。“亦址通”地址庫生成《住所使用說明》后,相關數據將自動推送至“e窗通、一網通辦”等業務審批平台,審批部門依據《住所使用說明》開展審批、存檔等相關工作,不再要求市場主體另行提交相關証明文件,並對地址信息進行標准化配置,明確具體的樓號、樓層等,確保登記注冊的地址信息與“亦址通”地址庫中的地址信息一致。
經開區相關負責人表示,住所“零材料”改革將推動住所証明材料免於提交,降低市場主體辦事和交易成本﹔進一步釋放住所資源,提升區域住所資源透明度,實現住所信息及時可得﹔也能從源頭防范虛假地址,確保地址真實性。
住所“零材料”改革將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裡全域范圍開展試點,首批納入試點的地址原則上不超過25個,產權人(管理人)按照自願原則進行申報。未來將結合改革推進情況,逐步擴大對象范圍。
事項范圍中,市場准入領域實現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事項全覆蓋﹔其他領域,選取出版物零售及出租、勞務派遣經營、人力資源服務、動物診療許可、普通地下室使用備案等高頻辦理、涉及住所(經營場所)証明材料的事項,開展改革試點工作。未來也將結合實際辦理情況,實施動態調整。首批納入住所“零材料”改革事項清單包含9大主項、24個子項。以公司設立登記為例,改革前需提供住所使用說明、不動產權証書(房屋所有權証),改革后無需再提供。
相關負責人介紹,將加強審管聯動,明確撤銷登記和不適用改革的情形,加強審批與稅務、監管和執法部門協同﹔構建“政府+產權人+市場主體”多元共治模式,審批部門為產權人提供信息定向推送和異動提醒,鼓勵產權人向審批部門反饋市場主體異動及意見建議,督促市場主體做好年報公示等相關工作,市場主體向產權人反饋經營變動情形,實現多元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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