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八項規定精神 北京三區通報5起典型

2021年02月19日09:12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違反八項規定精神 三區通報5起典型

  本報訊(記者 李澤偉)北京市紀委監委昨日發布,房山、昌平、延慶三區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其中,房山區第二中學原黨支部書記、校長曹永明、李學深,副校長張瑞,紀檢委員、工會主席隗合真等4名領導干部超標准使用辦公用房。其中,隗合真在2014年2月、2018年6月兩次上報辦公用房面積過程中虛報使用面積,曹永明對此審核把關不嚴。2020年12月,經房山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曹永明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隗合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李學深、張瑞黨內警告處分。

  昌平區人防辦原黨組書記、主任王學劍,原昌平區民防局副局長呂永泉,在落實上級文件、規范公用人防工程使用收費管理工作中履職不力。2020年12月,王學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2020年11月,呂永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昌平區十三陵鎮果庄村“兩委”成員國淑平、安得明、國忠及工作人員趙玉蘭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組織的宴請,並違規收受禮品,價值折合人民幣共計1200元。2020年10月,國淑平、安得明、國忠和趙玉蘭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昌平區殯儀館原黨支部書記、館長何忠林用公款支付高消費娛樂活動,兩次組織相關工作人員進行釣魚活動,花費公款共計人民幣40620元,何忠林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2月,何忠林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此外,北京龍慶峽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朱岩,副總經理閆霞、朱立剛、王文亮、孫建民在公務接待中超標准提供煙酒。2020年12月,延慶區紀委決定,分別給予閆霞、朱立剛、王文亮、孫建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責編:尹星雲、鮑聰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