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兩部門聯合發文 防范個人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2021年02月10日18:29  來源:人民網-北京頻道
 

人民網北京2月10日電 (記者鮑聰穎)近期,針對北京房地產市場出現的一些投機炒房苗頭,金融管理部門主動出擊密集亮劍,嚴密防范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繼下發監管提示函督促銀行開展消費貸經營貸自查、組建聯合工作組開展房地產市場專項核查后,北京銀保監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於2月10日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 防范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圍堵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違規挪用至房地產市場的行為,堅決落實和維護中央關於“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要求。

《通知》要求銀行有針對性地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全流程管理。一是嚴格實施貸前調查。加強客戶資質和信用狀況審核,關注客戶獲得經營性貸款借款人資格的時間,審慎發放僅以企業實際控制人身份申請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關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必要時要求借款人提供納稅信息,不得簡單以抵押物價值評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審查。審慎向近期申請過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或購買住房的客戶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科學合理設定授信期限、額度及還款方式。

二是切實加強支付管理。嚴格執行受托支付制度,對借款人受托支付對象的資質和背景情況予以關注,防止信貸資金轉入與借款人經營活動無關的賬戶。

三是盡職落實貸后管理。採取有效措施跟蹤貸款資金使用情況,及時關注借款人經營及變化情況。出現借款人退出公司經營,或以轉讓股權等方式失去對公司實際控制權等情況時,應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確保貸款資金安全。

同時,針對一些中介機構違規幫助客戶獲取經營貸的問題,《通知》要求銀行加強對第三方機構合作貸款業務的合規管理力度,如審核發現為借款人違規獲得個人經營性貸款提供“過橋”資金、以“空殼公司”包裝借款人資質等行為的中介機構,應立刻終止業務合作,並將相關線索上報監管部門。

此外,針對長期以來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等亂象中借款人違規成本過低、守信意識不強的問題,《通知》強調完善合同約束機制,要求銀行簽訂個人經營性貸款合同時,應設定針對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等各類不誠信行為的約束性或懲罰性條款,並充分提示借款人。

記者獲悉,下一步,監管部門將結合監管大數據進一步加強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檢查力度,對因信貸管理不審慎導致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情況,將從嚴從重查處。

(責編:鮑聰穎、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