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賃條例》公開征求意見 租賃監管進入精細化時代

2020年10月29日17:03  來源:北京晚報
 
原標題:租賃監管進入精細化時代

  近日,住建部官網發布《住房租賃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這是我國住房租賃領域首部條例性規范性文件。

  在北京,市住建委近日針對部分房地產中介機構以贈自建房、陽光房等違法建筑為噱頭,在二手房交易平台違規發布房源信息,違規代理附帶違建等房屋問題進行了全網檢查。

  不得誘導使用“租金貸”

  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和人才流動,住房租賃市場的需求愈加旺盛。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的租房人數接近2億人,預計2020年租賃市場將達到1.6萬億元,2025年達到2.2萬億元。

  《條例》中明確表示,國家將鼓勵通過新增用地專門建設租賃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租賃住房,利用整幢既有房屋用於出租,將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等非住宅改建為租賃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

  龐大的市場需求,需要全面規范的條例進行約束。此次《條例》的出台,將有效規范市場秩序,推動租賃市場監管制度化。據了解,此次《條例》中涉及備受市場關注的“租金貸”與“甲醛房”等敏感問題,並對長租公寓“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經營風險作出了相關規定。

  “出租住房的室內裝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准,不得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健康。禁止將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室內裝修國家有關標准的住房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住房出租。”此外,《條例》還明確提出了“三個不得”。住房租賃企業不得以隱瞞、欺騙、強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貸款﹔不得以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貸款﹔不得在住房租賃合同中包含租金貸款相關內容。

  不得單方改變租金

  《條例》明確指出,在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內,除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情形外,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單方面解除住房租賃合同,不得單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今年疫情的沖擊,給人們的收入帶來了一定影響,提出降低租金或解除租賃合同的不在少數。”業內人士指出,守住契約公平是交易雙方的共同責任。“規范租金費用,對租賃雙方都是利好。”

  新規的發布標志著住房租賃監管正式步入精細化,系統化和法制化時代。“總體來看,意見稿對目前常見的侵害到租賃關系人的事項進行了明確規范,還可更有效地指導各地落實更為本地化的租賃類政策。” 58安居客房產研究員分院院長張波表示,《條例》對租賃的規范更為全面和細致。《條例》出台后,或將有效整頓租賃市場亂象,保障住房租賃相關方的合法權益。

  長租公寓得到規范引導

  邁點研究院的研究顯示,首部《條例》征求意見稿的出台,對近期波動較大的長租市場起到了規范和引導的積極作用,眾多一線長租品牌更是蓄勢以待,迎接疫情過后的春天。

  “過去五年,長租公寓雖然提供了一些機構化、品質化的供給,但進一步的增量還遠遠不夠。”空白研究院院長楊現領強調,長租公寓是“慢活”,要看得長遠,更要回歸初心。

  首先是擴大優質供給。在這一方面,長租公寓品牌龍湖冠寓的做法是,除了通過市場化行為快速獲取房源進行存量改造經營,也有大量的政府合作項目,協助地方解決人才安居問題。

  其次是保持租賃關系的穩定且追求租金相對穩定。“隻有建立長期穩定的租賃關系,才能夠從一定程度上穩定租金,穩定供需。”楊現領認為,長租的運營本質是慢生存策略,需要時間沉澱,需要為業主和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以創造長期價值。

  在這一點上,龍湖冠寓發展部總經理張智聰有著相似的見解。他表示,冠寓經過4年的錘煉,已經步入了全新的發展階段,而冠寓一直以來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邏輯,則是在於穩健的經營。“我經常把冠寓的發展比作種田,但怎麼在並不肥沃的土地上把田種好?”張智聰認為,要想開花結果,沒有扎實的功底是不可行的。

  截至今年6月,冠寓已布局全國30余個高能級城市,累計開業房間數量達7.9萬間,開業超過六個月的房源出租率為88.6%,位居集中式長租公寓行業品牌指數排行榜榜首。

  長租公寓投入高、資金佔用量大、回報周期長的特點,要用規模、效率和穩定破解。《條例》的發布在規范行業的同時,被看作一種保駕護航。不斷創新空間產品、提升管理效率和抗風險能力、提高服務水平,長租行業等待重啟增長。

  文/張鑫宇

(責編:鮑聰穎、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