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國慶中秋假期加班費這樣算

2020年09月26日14:53  來源:北京晚報
 
原標題:人社部:國慶中秋假期加班費這樣算

  今年國慶假期恰好“撞見”中秋節,假期疊在一起長達8天。如果因為工作原因,假期不得不加班,那麼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記者昨天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獲悉,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公司未按照上述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員工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利?

  人社部調解仲裁管理司負責人建議,員工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當事人也可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調解並不是勞動仲裁的必經程序。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除了這些法律途徑,員工遇到這種情況時,還可以向單位住所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察部門舉報。”這位負責人說。  據新華社

(責編:董兆瑞、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