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立法處罰“未經同意投放快遞櫃”

2020年09月03日07:51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廈門立法處罰“未經同意投放快遞櫃”

  北京青年報記者9月2日了解到,《廈門經濟特區郵政條例》已經獲得通過,並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規定,快遞企業未經收件人同意使用智能投遞設施投遞快件,企業和相關責任人將受處罰。

  廈門快遞櫃使用出法規約束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不久前獲得通過的《廈門經濟特區郵政條例》中設置了“快遞業務”一章。其中,對於快遞櫃的使用有了明確的約束:快遞企業使用智能投遞設施提供服務,應征得收件人同意,並以適當方式告知收件人相關信息﹔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投遞設施投遞快件的,快遞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合同約定的名稱、地址提供投遞服務。

  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的、重量與寄遞詳情單記載明顯不符的快件以及生鮮產品、貴重物品,不得以智能投遞設施進行投遞,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智能投遞設施運營企業應當設置不少於18小時的郵件(快件)免費保管期限。

  同時,《條例》還明確了快件“不告而放”快遞櫃的罰則:快遞企業使用智能投遞設施投遞快件,未征得收件人同意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對於快件投入快遞櫃前要征得用戶同意一事,原本早有規定。去年,交通運輸部發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其中一條就規定,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征得收件人同意,投遞快件后應及時通知收件人。但是,為這一規定設置明確的法則,《廈門經濟特區郵政條例》尚屬首例。

  “不告而投”為主要矛盾原因

  對於《廈門經濟特區郵政條例》的出台,不少網友在網上點贊稱,終於有人管管快遞員“不告而投”的事情。更有網友希望這一條例在廈門試用成熟后,能夠得到全國推廣。

  早在幾年前,快遞櫃成了解決工作日不在家無法拿快遞這一大難題的利器,幾乎完美解決了快遞的“最后一公裡”問題。而在有限的快遞櫃空間和高速增加的快遞數量面前,圍繞著快遞櫃使用,快遞員和用戶的矛盾頻現。一方面是原本可以送貨到家的快遞,如今必須要到指定地方取,不僅要多跑路,時間長了還要交費﹔另一方面快遞員每天有投遞率指標,面對一天百余件的快件,一次無法妥投幾乎就不能完成任務,優先選擇投快遞櫃也是業績壓力的無奈之舉。

  部分網友表示“放快遞櫃按照法規應該先征得收件人同意。但是,哪怕是我在地址欄特別注明了‘請送到家’,快遞員們還是不通知就放到快遞櫃或者驛站”“(私放快遞櫃)很多時候收不到到貨信息,自己去淘寶查才知道到貨了”……

  北青報記者就曾經對快遞櫃的問題做了多篇報道。而在今年,快遞櫃使用的矛盾在豐巢快遞櫃宣布收費后進入了爆發期。由於此前免費的豐巢快遞櫃開始於今年5月收費,多地小區出現了抵制快遞櫃一事。

  今年8月,中消協發布上半年投訴分析中,快遞櫃收費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快遞櫃服務投訴主要問題中,部分快遞員未征求消費者同意,擅自將快件放入快遞櫃位列首位。

  智能投遞或被納入公共服務設施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對於快遞員使用快遞櫃,各家快遞公司態度均非常明確——必須事先與客戶溝通。圓通、韻達、申通、順豐等快遞公司均表示,對快遞員有此要求,如果用戶反映快遞員將快件“不告而放”快遞櫃,可以向公司或站點反映,站點會督促快遞員改正。

  業內人士認為,智能快遞箱是快遞末端的最佳服務體驗之一,它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快遞行業的流程效率。快遞櫃確實是快遞行業高速發展的助力。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國家郵政局數據顯示,2019年全年快遞630億件,2020年要達740億件。而今年1到7月全國快遞業務量累計超400億件,已經超過2017年全年業務量。

  而同時,快遞72小時准時率為79.3%,同比提高0.3個百分點。效率的提升除了快遞網絡和中轉、前置倉的建設,也有快遞櫃的貢獻。

  國家郵政局數據顯示,到2020年快件入櫃率有望達20%,對應快件隔口需求約為7600萬個。《2018-2023年中國智能快遞櫃市場前景及投資機會研究報告》也顯示,到2020年中國智能快遞櫃市場規模將達近300億元。

  不過,快遞櫃也還沒有解決自己的問題,比如基礎設施配套問題,如放置位置,快件裝卸位置等。另外,目前快遞櫃均是企業化運營,快遞櫃是重資產運營,市場佔有率前兩位的豐巢和速遞易至今均未達成盈利。

  在對快遞員使用快遞櫃行為規范的同時,各地也在大力扶持智能投遞設施,包括《廈門經濟特區郵政條例》在內。相關規定明確,資源規劃部門應當將智能投遞設施等郵政、快遞服務末端基礎設施納入公共服務設施相關規劃,並且設置郵政、快遞服務所需的停車和裝卸用地﹔建設單位應將智能投遞設施等公共服務設施納入建筑工程統一規劃、設計、施工和驗收,並與建筑工程同時投入使用。

  文/本報記者 張鑫 統籌/余美英

(責編:池夢蕊、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