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受疫情影響緩繳社保 住建委:不影響購買共有產權房

2020年07月06日08:21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住建委:不影響購買共有產權房

  本報訊(記者 趙瑩瑩)受疫情影響單位申請了緩繳社會保險費,會不會影響職工申購共有產權房?北京市住建委日前發布消息,企業因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而按規定申請緩繳社會保險的,其職工購買共有產權住房時,不影響資格審核最終結果。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圍的蔓延,對經濟產生較大沖擊,也給企業經營發展帶來諸多難題。為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2020年3月,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階段性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和辦理緩繳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按有關規定對應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申請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

  這項政策出台后得到了不少企業點贊,然而,當緩繳企業的職工申請購買本市共有產權房時,卻出現了問題。因為,按照共有產權房的銷售規定,申購家庭在申請共有產權房時,首先得具備在京購房資質,而對於非京籍家庭來說,除了名下無房外,還得滿足連續在京繳納60個月的個稅或社保,不得斷繳。

  “近期,有群眾反映受疫情影響單位緩繳了職工社保,導致職工申購共有產權住房時,資格審核出現異常。”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在了解到情況后,市住建委立即會同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等部門認真分析,研究措施。這次住建委明確,企業根據《關於階段性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和辦理緩繳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緩繳社會保險的,其職工購買共有產權住房時,不影響資格審核最終結果。“我們也將根據企業實際和有關職工緩繳情況,調整和完善相關審核系統。”

  市住建委表示,相關部門將對正在申購通成家園等共有產權房且有緩繳社保記錄的家庭,進行資格再審核,並於近期將審核結果通知到申購家庭。

  實際上,不僅僅是個人申購共有產權房,個人購買普通商品住房、購車搖號和積分落戶等,都涉及到資格審核。此前,北京市人社局在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受到疫情影響,一些企業無法按規定時限完成社保續費,還有部分特殊行業因疫情導致經營困難,無法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這些情況,不會影響參保人正常享受社保待遇和個人權益,個人購房、購車和積分落戶等需要參照社保權益記錄的資格審核,都不會受到影響。

(責編:池夢蕊、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