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4月28日起施行

一天開辦企業、模糊性兜底條款全部取消、突發事件政府救助補貼…… 

2020年03月28日09:12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京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4月28日起施行

  條例針對市場主體關切的權益保護不夠平衡、投資貿易不夠便利、政務服務不夠充分、監管執法不夠統一等方面的短板弱項,分別制定了針對性條款,為企業“硬核”護航,為北京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再“提速”

  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提高對中小企業信貸規模和比重、政務服務告別“其他”等兜底條款、遇突發事件政府提供救助補貼……昨天下午,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條例將於今年4月28日起施行。

  在隨后進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財經辦,市發改委、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進一步介紹了法規修改的背景及重點內容。條例針對市場主體關切的權益保護不夠平衡、投資貿易不夠便利、政務服務不夠充分、監管執法不夠統一等方面的短板弱項,分別制定了針對性條款,為企業“硬核”護航,為北京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再“提速”。

  企業開辦難?

  不超過1個工作日

  為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競爭,條例明確,國家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和本市新增產業禁限目錄以外的領域,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依法平等進入。政府採購和招標投標不得限制或排斥潛在供應商、投標人。

  企業開辦方面,規定設立一般經營項目的市場主體,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的,應當即時辦結,並根據需要一次性提供營業執照、公章和票據﹔不能即時辦結的,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對社會投資的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可以合並辦理,從立項到不動產登記全流程審批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准入易退出難?

  滿足條件20日可辦理

  隨著市場主體不斷增加,“入市容易退出難”日益凸顯。為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條例規定,市場主體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無債權債務的,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進行公告,公告時限為20日。公告期內無異議的,可以為企業辦理注銷登記。

  融資貴、融資難?

  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發展

  條例規定,由市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金融機構和中介機構,為市場主體首貸、續貸業務等提供金融服務,提高對中小企業信貸規模和比重。建立以區塊鏈為基礎的企業電子身份認証信息系統,減少需要提供的材料。

  區域性股權市場發展有利於擴大中小企業融資,而現實存在的問題是,在公司上市發行股票時,核實股東真實情況存在難題。為解決此類問題,條例規定,本市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規范健康發展,支持北京股權交易中心完善股東名冊托管登記機制,擴大中小微企業股權直接融資規模。

  科技文化企業創新發展難?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用於孵化

  為推進科技、文化企業大力創新發展,條例規定,市場主體可以利用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現有資源,建設科技、文化企業孵化器。經依法登記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符合規劃的,也可以用於科技、文化企業孵化,科技、文化成果轉化和產業落地等項目建設。

  辦事、審批難?

  推行告知承諾 告別兜底條款

  為解決群眾辦事“摸不著門”“找不到人”的困境,條例規定,本市在除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以外的行業、領域,推行政務服務事項辦理告知承諾制。也就是說,行政機關要提出明確的辦理條件、標准和流程,申請人承諾符合這些條件的,直接予以辦理。

  針對群眾辦事不便、跑動次數多、申報材料多等問題,條例要求有關部門編制並公布全市統一的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明確政務服務事項及其辦理條件和流程、所需材料、容缺受理、辦理環節和時限、收費標准等內容,辦理條件、所需材料不得含有“其他”“有關”等模糊性兜底要求。能夠通過政府部門之間信息共享獲取的材料,不得要求市場主體重復提供。

  為進一步規范政府服務行為,條例規定了“零接觸”政策,政府部門工作人員不得與市場主體有任何影響依法履職的交往。同時,探索“最多簽兩次”,對具備條件的事項,實行經辦人、首席代表最多兩人簽署辦結的工作機制。

  在推進“就近辦”“一站辦”“一窗辦”方面,建立市、區、街道和鄉鎮政務服務體系,在交通便利的區域設立政務服務大廳或者政務服務站點。實行周末服務、延時服務。此外,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和有條件的區政府,探索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試點,可以由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許可權。

  涉企檢查多 安心經營難?

  信用良好企業可減少檢查頻次

  針對涉企檢查部門多、頻次高、干擾企業正常經營的問題,條例明確本市在現場檢查中推行行政檢查單制度,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行政檢查單實施現場檢查,不得擅自改變檢查內容、檢查方式、檢查標准。

  此外,市有關政府部門以公共信用信息評價結果等為依據,制定本行業、本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標准。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應當減少檢查比例和頻次。失信的市場主體可以採取作出信用承諾、完成信用整改、通過信用核查等方式開展信用修復。

  突發疫情 企業維系難?

  政府出台救助補貼減免措施

  面對新冠肺炎疫情這類突發事件,企業如何渡過難關?條例增加了為企業紓困的內容,規定,發生突發事件的,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遭受突發事件影響的市場主體損失情況,制定救助、補償、補貼、減免、安置等措施並組織實施。

  違規行為監督發現難?

  鼓勵內部舉報

  為彌補監管盲區,條例提出,鼓勵行業、領域內部人員舉報市場主體涉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提高監管執法的針對性、有效性。查証屬實的,有關政府部門加大對內部舉報人的獎勵力度,並對其實行嚴格保護。

  本報記者 高枝

(責編:尹星雲、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