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4人涉疫情犯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2020年03月05日09:30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1144人涉疫情犯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北京青年報記者4日從最高檢獲悉,截至2020年3月3日,全國檢察機關共介入偵查引導取証涉疫情刑事犯罪6428件8595人﹔受理審查逮捕1806件2174人,審查批准逮捕1546件1826人﹔受理審查起訴1286件1580人,審查提起公訴962件1144人。

  最高檢檢委會委員、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從各地辦理案件看,這類案件多發、高發,總結起來有四個特點。一是犯罪主體多元化,“有連鎖藥房、醫藥公司,有具有相關從業背景的人員,也有在疫情防控期間臨時起意從中牟取暴利的人員。”他說道。

  二是涉案物品集中於緊缺的防疫物資,如口罩、消毒劑、酒精等。有的是來源不明的“三無產品”,有的是過期多年的產品,有的是黑窩點“加班加點”生產出來的產品。三是通過網絡銷售的多。不法分子利用網絡渠道跨區域銷售,結算快、出貨快、送貨快,涉及范圍廣,給辦案取証帶來難度﹔四是不法分子行為惡劣、危害大。“從我們辦案情況看,有的把二三層紗布縫制在一起冒充一次性醫用口罩,有的出售過期十年且發霉變質的口罩,有的把劣質消毒液賣給政府防疫指揮部。”

  他表示,疫情防控期間,趁機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防疫秩序,引起社會恐慌,影響社會穩定,對於這類行為必須依法嚴厲打擊。

  他說,在疫情防控初期和攻堅階段,應當堅持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在疫情防控形勢趨緩向好后,突出打擊少數惡劣行為,對情節較輕的企業、商家,可結合認罪認罰依法從寬適用,依法妥善處理,以更好地保障復產復工、恢復經濟建設。

  此外,鄭新儉說,對於妨害疫情防控、影響復工復產的經濟犯罪,要依法嚴厲打擊,全力保障復工復產。對於疫情防控期間發生的其他經濟犯罪,准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處理。

  文/本報記者 孟亞旭

(責編:鮑聰穎、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