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紀委監委提出“八嚴”要求嚴明疫情防控工作紀律

2020年01月31日11:42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市紀委監委提出“八嚴”要求嚴明疫情防控工作紀律

  本報訊(記者 馬楠 通訊員 王超 叢穎)“凡在這場嚴峻斗爭中擅離職守、臨危退縮的黨員干部,依規依紀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1月29日,經市委同意,市紀委監委印發《關於嚴明紀律確保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的緊急通知》,提出“八嚴”紀律要求。通知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嚴明紀律,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通知提出的“八嚴”要求包括,全市各級黨組織嚴明政治紀律﹔嚴守政治規矩﹔嚴格落實“四方責任”要求﹔嚴格實行首診負責制﹔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嚴厲打擊利用疫情防控名義從事的各種違法行為﹔嚴格規范黨員干部個人防控行為﹔嚴格監督執紀執法。

  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是當前重大政治任務。通知指出,全市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嚴格政治紀律,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線作為踐行初心使命、體現責任擔當的試金石和磨刀石,知責、明責、負責、盡責,讓黨旗始終在防控疫情斗爭第一線高高飄揚。

  “對消極應付、推諉扯皮、不服從指揮而貽誤工作的,要堅決追究有關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通知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四方責任”要求,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行動,堅持依法科學處置、公開透明、聯防聯控、安全高效、規范有序,堅守崗位、靠前指揮,深入防控疫情斗爭第一線,在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統一安排和調度,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嚴格實行首診負責制,嚴格規范黨員干部個人防控行為,對在防控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假作為,不敢擔當、作風漂浮、落實不力的,甚至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的,要嚴肅問責。

  通知強調,全市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深入農村和社區一線,開展多輪次、滾動式、全覆蓋檢查,及時督促有關部門分類登記和匯總返鄉人員、流動人員情況,根據疫情發展動態調整應急處置預案,切實擔負起落地排查、跟蹤觀察的屬地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

  1月28日,市監管部門開出疫情防控以來首張重磅罰單:北京濟民康泰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豐台區第五十五分店,因大幅提高口罩售價,被處以300萬元行政處罰。通知要求,全市各職能部門要嚴厲打擊利用疫情防控名義從事的各種違法行為,加強疫情防治藥品及相關商品的生產、銷售和價格監管工作,依法嚴肅處理趁機制售假冒偽劣藥品及相關商品、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行騙謀利等行為,對不依法履行監管責任或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責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職能作用,加強政治監督和專項監督,堅持疫情防控推進到哪裡,監督檢查就跟進到哪裡,從嚴查處對重要指示和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行動遲緩問題,從嚴查處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防控措施執行不力以及貪污、滯留、截留、挪用、擠佔防控款物等行為,以更堅決態度、更嚴格舉措、更果斷行動,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責編:孟竹、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