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地在線訴訟 當事人提交電子証據后可不交紙質原件

2020年01月16日17:31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北京等地在線訴訟 當事人提交電子証據后可不交紙質原件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俊)日前,最高法發文要求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15省市區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試點方案提出,對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可以適當簡化說理﹔當事人選擇以在線方式訴訟,以電子化方式提交訴訟材料和証據材料的,經法院審核通過后可不提交紙質原件。

  1月15日,最高法印發《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方案》和《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正式啟動為期2年的試點工作。

  對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可適當簡化說理

  文件要求完善小額訴訟程序,小額訴訟程序適用於標的額為人民幣5萬元以下的案件,對於標的額在人民幣5萬至10萬元的案件,允許當事人合意選擇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此外,文件規定,合理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將需要公告送達的簡單民事案件納入適用范圍。進一步明確簡易程序庭審和文書簡化規則,優化庭審程序和審理方式,推行要素式裁判文書,對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可以適當簡化說理。

  基層法院可以採取獨任制審理部分民事案件

  文件還提到擴大獨任制適用,在一審程序中,基層法院可以採取獨任制審理部分民事案件。在二審程序中,中級法院及專門法院可採取獨任制審理一審以簡易程序審結的上訴案件以及民事裁定上訴案件,實現二審程序繁簡分流。

  同時,建立完善獨任制與合議制轉換適用機制,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保障案件審判質量。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著力明確相關電子訴訟規則,進一步拓展在線訴訟探索空間。

  當事人選擇以在線方式訴訟的,可以以電子化方式提交訴訟材料和証據材料,經人民法院審核通過后,可以不再提交紙質原件。經當事人同意,適用簡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均可以採取在線視頻方式開庭。

(責編:孟竹、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