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APP升級能查18類收入明細

2020年01月02日14:53  來源:北京晚報
 
原標題:個稅APP升級能查18類收入明細

  能實時查詢2019年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4大項18類收入明細和已申報個稅金額,記者今日獲悉,稅務總局正式在個稅APP推出了個人全國綜合所得收入納稅明細查詢功能。稅務總局同時披露,為了避免在辦理個稅年度匯算時出現“扎堆”導致網絡或辦稅廳擁堵的問題,稅務機關已確定將分期分批引導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

  ■ 細查收入留神身份被人冒用

  現在市民打開個稅APP,首頁的常用業務中已經增加了“收入納稅明細查詢”欄目。市民可以查詢到工資薪金、內退補償金、個人股權激勵收入、一般勞務報酬所得、其他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共18類收入的明細。

  “個人在進行年度匯算清繳之前,首先應查詢‘任職受雇信息’,看自己是否被無關單位‘錄用’,成了某些陌生企業的員工或高管。”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提醒市民。

  “被入職”的您,或許正被別人用作“避稅”的工具。因為在收入固定的情況下,有不法單位會利用多張身份証拆分收入,而這樣就可以達到為該企業員工避稅的效果。反之來看,“被入職”的您收入沒有實際增加,但需要年度匯算的總收入卻“被增加了”,您的納稅額也會隨之增加。

  目前“收入納稅明細查詢”欄目可顯示市民2019年度的18類收入明細,包括收入類別和金額、稅款金額、扣繳單位等多項細節。一旦市民確信某項收入完全與自己無關,或者申報內容有誤,即可在該欄目內直接通過分項或批量申訴功能進行投訴。

  ■ 中介代辦亂收費可實時舉報

  稅務總局所得稅司負責人介紹,為避免在辦理個稅年度匯算時出現“扎堆”導致網絡或辦稅廳擁堵的問題,稅務機關已確定將分期分批引導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

  不過,如果一些納稅人由於各種原因確實需要在稅務部門通知的時間段之前或之后辦理,也可向稅務部門預約或者通過網上稅務局遠程辦理。

  此外,針對納稅人委托中介代辦的問題,稅務部門明確表示,已發文要求其不得以稅務機關名義或利用公益活動之機招攬生意,更不得巧立名目亂收費,損害納稅人合法權益。納稅人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可向稅務部門舉報。

  這次的《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還增加了一條有關申報信息和資料留存的內容,規定納稅人以及代辦年度匯算的扣繳義務人,需將年度匯算申報表以及與納稅人綜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繳稅額或稅收優惠等相關資料,自年度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

  ■ 單位代辦真實性個人負責

  在這次征求意見中到底哪方面內容最熱呢?稅務總局所得稅司負責人介紹,針對扣繳義務人是否應當代辦年度匯算的問題不僅最多,而且各方意見分歧較大。

  《公告》提出,扣繳義務人“應當”為職工辦理匯算清繳。在法律上“應當”就是“必須”,單位如果不做將要因此承擔法律責任。那麼單位代辦匯算清繳到底是福利還是義務呢?

  “單位對於個人在單位外部取得的收入完全不了解,如果讓企業一起承擔義務,對於企業的稅務風險其實也很大。”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說。

  對此稅務總局所得稅司負責人解釋,扣繳單位更了解個人的主要收入和納稅情況,因此《公告》保留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的制度安排。

  不過《公告》也作了進一步修改和完善,例如為清晰界定扣繳單位和納稅人之間的法律責任,明確納稅人對其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 本報記者 趙鵬

(責編:尹星雲、高星)